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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记忆中的声音


  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那么一首歌曲,当这首歌的音乐响起的那一刻,就会勾起你曾经的点点滴滴,不管是哭过还是笑过,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无法磨灭。

  林凡坐在角落,嘴角叼着一根点燃的香烟,然后将电吉他的调音器调好后,将音响打开,声音开到了合适的位置,对着紧闭双眼的郑浩说道,“让你听听哥们我前几天刚刚练会的Solo。”

  “还Solo?”

  听到林凡的话语,郑浩差点笑喷了,一个在中学时代,也算是各种乐器都会的人,连Beyond乐队的《真的爱你》的前奏都弹不下来,居然还敢自信满满的说Solo。

  咋滴?吹牛逼不要钱吗?

  不过郑浩又怎么会把他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呢?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

  上一世,他记得很清楚,其实林凡刚开始学这些乐器的时候,就是为了在全校女同学的面前装逼,用粗鲁一点的话说,就是为了泡妞,后来才慢慢的喜欢上了音乐。

  中学时代,林凡的吉他弹的那叫一个烂,就没有说一首歌他能够完整弹下来的,但是郑浩那时候也没有什么别的业余爱好,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自己没有随身听,所以来林凡这里,他不光能够听到林凡弹的一手破琴,而且还能够戴上耳机,听一听他最喜欢的Beyond乐队的歌。

  随着林凡左手指尖在琴弦之上游刃有余的滑动,右手中的拨片弹出美妙的旋律,郑浩傻了。

  那一刻他真的傻了,仿佛他们秘密基地的空气都凝固在了一起。

  那是《加州旅馆》后半段的电吉他独奏!

  《加州旅馆》是美国著名乡村摇滚乐队,老鹰乐队的歌曲,发行于1977年的2月22日,可以说,这首歌影响了全世界的一代人。

  上一世的大学期间,因为学校组织的活动,郑浩也接触了一段时间的吉他,对于加州旅馆弹奏的技巧,郑浩知道,要求还是挺高的,但他没有想到,林凡竟然可以嘴里叼着香烟,脸上充满着自信,游刃有余的将他弹下来。

  “难道,在这个平行的世界,林凡的吉他技术大大提高了?”

  就在郑浩有些想明白的时候,随着最后一个尾音的消失,林凡狠狠的吸了一口香烟,笑着说道,“怎么样?”

  “啪啪啪!”

  郑浩缓过神来,激动的为林凡鼓起了掌,这个掌声不光光是鼓励,甚至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个未来的巨星。

  “林凡,加油,我相信你以后一定能够成为贯中哥那样的吉他手的。”

  起身走到林凡的面前,拍了拍林凡的肩膀,郑浩认真的说道。

  “贯中哥?什么鬼?你还认识吉他手?”

  郑浩话音一落,林凡就一脸茫然的望着郑浩说道。

  “呃!”

  听林凡这么一说,郑浩明白,在这个平行的世界可能没有Beyond乐队的存在,于是灵机一动,重重的对着林凡的肩膀上就是一巴掌,“你的记性真不好,难道我没有给你说过吗?贯中哥,我二表姑的大舅哥的儿子,那吉他弹的,那叫一个出神入化,我就没有见过比他弹的好的人。”

  “切!哥们还以为是我不认识的大明星呢?原来是你二表姑......什么的儿子啊?”

  郑浩的话音一落,林凡就一脸嫌弃的说道。

  “大舅哥!”

  看到林凡那一脸嫌弃的样子,郑浩真想把他的嘴脸记录下来,然后和前世他看到黄贯中弹吉他时候的表情做一下对比,要知道,上一世的他,每当看到黄贯中,就两眼放光放的都能把周围的人给闪瞎。

  尤其是在黄贯中,嘚瑟之中不失自信的弹奏《不再犹豫》间奏的时候,别说是林凡了,即便是郑浩看着那他五指灵活的在琴弦之上演绎,都眼花缭乱为之震撼。

  “行,等有时间了,你把你的贯中哥介绍我认识一下,哥们我也可以跟他切磋一下琴技!”

  回应了郑浩一句后,林凡将电吉他放在了架子上,然后拿起了一旁的木吉他,扔掉了手中的香烟。

  一看林凡这架势,是准备给自己秀一下自弹自唱,于是慌张的打断了林凡,认真的说道,“那个林凡,你比我对音乐这方便精通,你给我讲讲咱们现在都流行什么呗?或者说是哪些歌手最出名?”

  “这你算是问对人了?”

  郑浩是谁?那在林凡奶奶爷爷的眼里就是‘别人家的小孩’,所以郑浩跟他请教问题,他怎能不激动?怎能不嘚瑟?

  话音一落,林凡先是从角落的一个长方形的竹篮里面,拿出来了两瓶汽水,然后用牙将盖子咬开,用手擦了擦,给郑浩递过去了一瓶,自己则喝了两口,就开始喋喋不休的给郑浩普及起了当时流行乐的知识。

  品尝着两毛钱一瓶的汽水,还是回忆的味道,郑浩也满心欢喜的听林凡介绍。

  从林凡的口中,郑浩了解到,在这个平行世界竟然没有摇滚之父崔健,而此时的华夏国也没有人成为领军人物,开启摇滚之路,至于他们玩的摇滚什么的,都是模仿国外的,不过也有几个乐队比较出名,在华夏国也有影响力,但是郑浩听了那些乐队的歌之后,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这尼玛唱的都是些什么鬼?”

  不过唱通俗歌曲的很多明星在这个平行世界还是存在了,比如说四大天王啊,小虎队啊,但他们火归火,在那个时候,最流行的还是摇滚乐,要知道,在郑浩之前的世界,摇滚之父崔健的那首《一无所有》,不知让多少,痛苦,失落,迷惘的青年们,找到了一种释放自己能量的渠道。

  对这个平行的世界大概有了一些了解之后,郑浩又听林凡弹奏了一会儿木吉他,还别说,林凡虽然唱歌的声音还有些稚嫩,但是唱的却很到位,比上一世不知道强多少倍。

  眼看天已经黑了下来,郑浩就跟林凡道别,先回家去了,在走出他们秘密基地的时候,郑浩还刻意看了一眼,躲在角落一脸苦闷的超人,于是更加的下定决心,要克服他这个害怕狗的毛病。

  拿出钥匙打开房门的一瞬间,正好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慌张走卧室走了出来,一脸关心的说道,“浩浩,快吃饭吧,妈在把饭给你热热。”

  “妈,你不用管我,我自己会热,你快回去睡觉吧,明天凌晨你还要跟爸起来出摊呢?”

  郑浩闻言,上前两步,扶着张玲的双肩,强压着心中的酸楚说道。

  “没事,浩浩,妈不困,妈给你热吧!”

  尽管张玲在听到郑浩的话语后,觉得自己的儿子仿佛一下子长大了,但她还是想要看着儿子把饭吃完。

  对于母亲的想法,郑浩又怎么会不明白,但他真的不想让自己的母亲在操劳,如果他现在有能力挣钱,那么他一定不会再让自己的父母去卖早点,挣那样的辛苦钱。

  “妈,你要是不回去睡觉,我就不吃了,我回屋里学习了。”

  沉默片刻,郑浩一本正经的说道。

  “好好好,我儿子长大了,儿子自己热。”

  张玲闻言,用她那被洗碗水摧残的满是裂痕的手,摸了摸郑浩的左脸,笑着说道,“吃完饭,你就把碗筷放在桌上吧,等妈起来了收拾。”

  话音一落,张玲就慌忙转身朝自己的卧室走去,生怕郑浩看到她湿润的双眼。

  这就是母亲,不管是担心你,还是看到你长大变的懂事,她们都会情不自禁的留下泪来。

  待张玲的背影消失在客厅,郑浩也慌忙走进了厨房,从蒸馍锅中拿出一个还热乎的白面馒头,将眼泪当成配菜,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着。

  上一世他吃过无数的山珍海味,但都不及手中的这个白面馒头吃的香。

  在自己那狭小的书桌前,郑浩拿出一些试卷做了做,然后又看了好长时间的历史书,眼看已经晚上十一点钟,准备睡觉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Beyond的《光辉岁月》,那首歌可以说陪伴了他整个高中生涯,几乎每个晚上,他都要听完这首歌,然后将磁带倒回去,然后在继续听,来来回回不折腾四五遍,他都睡不着觉。

  钟声敲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

  仿佛带点唏嘘。

  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

  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

  年月把拥有变成失去,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今天只有残留的讯号,

  迎接光辉岁月。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问谁又能做到......

  在一张崭新的信纸之上,郑浩工工整整的写下了这首歌词。

  这是他的回忆,即便是重生到了另一个平行世界,他也找不到那样的回忆,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家驹。

  有的,只是他记忆中的声音。

  注:歌词出处,Beyond乐队《光辉岁月》

  飞逝的青春,永远的家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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