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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怎么写好开头


  序-欲练此功,必先止水

  止水,何为止水?莫非是不准喝水,亦或是心如止水只穿尿不湿防止侧漏?

  都不是,这句话的意思是,开头千万不能水!

  有的作者会问:小蛇啊,我写小说我看着不水啊,你看,又不像流水账又不像什么的,你把我写的开头挤点水出来看看哪里水了啊。[燃^文^书库][www].[774][buy].[com](燃文书库(7764))

  如果写流水账的话,多看看别人写的小说,多练练作文,这个我没办法指导的,笔力的问题我目前还没办法教,只能靠正确的方法去练。

  但是如果你不是开头开头流水账,但是龙空神农还是说你开头很水的话,原因在这里。

  你没有遵循“三行出主角”定律!

  什么是“三行出主角”定律?这个定律是从哪位LKer手中写出来的已无人知晓,但是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这个定律异常的准。

  用了这个定律的不一定都签约了,但是已经签约的小说绝大多数都用了这个定律。(凡人修仙传这种打大后期的选手太奇葩,不做讨论)

  例如<唐砖>【我就不加书名号了,加了书名号帖子会出现封面】

  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

  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云烨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赤身**的站在荒野上,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第三行主角就出现了。

  再看逆苍天的新书<灵域>

  凌家镇。

  清晨,天刚蒙蒙亮,少年秦烈木然起床,简单梳洗后,径直往凌家饭堂走去。

  粗布麻衣的秦烈身材瘦削,模样尚算清秀,只是眼睛茫然空洞,没有一丝神采,给人一种失去灵魂的感觉。

  同样是第三行主角出现了。

  哪怕逆苍天接下来一章基本上没有怎么出现主角,但是他在开头也这么写告诉你,主角叫秦烈,长成这样,不是抠脚大汉。

  我拿这些例子只举典型,所以我们再看看遮天。

  遮天的第一章没有出现主角,为什么?

  遮天签约了,很牛逼,难道真是的超级无敌的大神,破了龙空无敌百年的操天定律?!

  不,遮天的第一章其实是序,第二章相当于其他小说的第一章。

  “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叶凡合上《黄帝内经》,对于素问篇所载的上古时代悠然神往。

  关于上古时期,并没有详尽而精准的文字记载,对于今人来说那是一段充满了无尽迷雾的古史,让人遐思无限。

  清风拂动,院中几株梧桐在轻轻摇曳,繁茂的枝叶发出“簌簌”的声响,清新的空气自窗外迎面吹来。

  第一行出主角。

  就连烽火戏诸侯也没有逃脱这个定律。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孝无二。这绝对是叶无道的完美写照。

  叶无道,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一个承载着两个庞大家族全部希望的男婴,据说他出生时带着反常的笑声,也许是因为在庆幸自己令人羡慕得发狂的身世,不管上辈子做了什么受了什么苦,这辈子他注定是要享受幸运女神的青睐。

  叶无道出生的时候,全省最大的私人医院外停着不下三十部豪华轿车,奔驰,宾利,宝马,凯迪拉克,甚至至今全球产量只有不到12万辆被称为“轮上的布伦海姆宫”的劳斯莱斯,而且是档次最高的银灵系列!这里的车完全可以举办一次小型车展,总价值绝对超过一亿!

  那么是不是一定要在三行里面把主角给写出来呢?

  答案是不是。

  烽火戏诸侯的新书<雪中悍刀行>第一章就没有在三行内把主角写出来。

  为什么?难道烽火戏诸侯吃了什么少林大补丸功力提升一甲子,变得天上地下唯我大总管独尊了?!

  不是。

  “三行出主角”定律的精义在于,让主角无障碍、无污染的快速、精准的递送到读者的面前,告诉读者,这货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不是什么阿三阿四阿狗阿猫。

  简洁明了。

  如果你对自己的文笔非常有自信的话,可以尝试烽火大总管的写法。

  但是……你懂的。

  心法:金刚伏虎拳

  直来直往,势如破竹。

  打这套拳法的作者,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唐家三少。

  而三少把这拳法打的最凶猛的时候,就是早期他写的<狂神>了。

  我的祖父是兽人族比蒙军团中最强大的战士之一,在**十年前曾经徒手杀死过一条龙,从而得到了兽人第一勇士、比蒙第一勇士等等光荣的称号,身高达到五米开外,在当时来说整个大陆也少有对手。

  为了抵抗人类的强大,兽人族和魔族进行了一系列的联姻,而我的祖父正是这些政治婚姻中的一员,通过联姻他娶了魔族皇帝一位妾室的女儿,也就是我的祖母。

  我的祖母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她如果还活着的话。今年应该有八十五岁了,是对我最好的人。她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嫁给了已经四十多岁的祖父,她经常对我说她是政治的牺牲品。

  显然,嫁到兽人国度并不是她自愿的,但还好她嫁过来了,因为,如果没有她,哪儿来的我呢。

  我的父亲是祖父唯一的儿子,继承了祖父的优秀血统,身高五米开外,即使是现在,他的胳膊也要粗过我的腰。

  这套拳法的精义在于,开头不写其他的玩意儿,就只写主角。

  不管是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只描写主角!

  不管路人说了什么话,干了什么事,一切都只为衬托主角!

  我写这一段的时候把三少写的所有小说大致看了一遍,真尼玛打了一手好罗汉拳。

  比如他的<空速星痕>,第一章里面有一个妹子出现,但是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这个妹子的出场完全是衬托出主角内心不平静\/伤感\/无聊的。

  金刚伏虎拳的进阶是袈裟伏魔功。

  袈裟伏魔功的精义是刚吃一顿金刚伏虎拳以后又接一个袈裟伏魔功,把读者给绕进去,重点是衔接。

  三少简直就是个例子宝库,比如他的<天珠变>,以下是第一章精细分析。

  天弓帝国首都天弓城外,官道。【简明的介绍地点】

  天弓帝国地是浩渺大陆西方的一个小国,并不依附于任何大国,环境、气候舒适宜人。【简明的介绍背景】【注:三少写这两段的时候,字数异常的短,能简洁多少就简洁多少,给读者快速的打下第一印象】

  今天的天气格外好,天空澄澈的就像一块巨大的蓝色水晶,毫无杂质。只是因为空气的澄净也使得阳光变得格外刺目了一些,幸好,官道两旁生长着百年以上的梧桐老树,粗壮的枝芽带着厚实的叶片将宽阔的官道几乎完全遮挡,形成了这条很有名的林荫大道,一直蔓延出近百里。几乎只要是天弓帝国人,都知道这条星辰林荫道的存在。【镜头拉近略细介绍地点】

  天弓城的地理位置十分独特,甚至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因为,在这座天弓帝国首都周围,是大片的森林,而天弓城,就像是这片森林中的一颗明珠。虽然天弓帝国本身并不强大,但这天弓城却非常有名。围绕着天弓城的大森林名叫星辰森林,因为这里是全大陆唯一生长着星辰树的地方。星辰树树心是制作上等弓弩的必备材料。有这等战略物资的存在,天弓城的繁荣可想而知。【镜头拉近略细介绍背景】【注:三少写这两段的时候,字数一般控制在160字左右,拉一些场景】

  此时,一名看上去十五、六岁的少年正走在这条星辰林荫道上,口中还哼着些什么。【尽快交代主角出场】

  “花心练大脑,偷情心脏好,泡妞抗哀老,**解烦恼,暗恋心不老,相思瞌睡少。常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可英雄不这么想,难道把美人留给庸人?美人亦不这么看,难道美人不该配英雄?常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兔子不这么想,难道让别的兔子来吃?草亦不这么想,谁吃不是吃,为什么不让脸熟的吃!常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可鬼不这么想,难道推磨不该给钱吗?钱亦不这么想,钱给鬼不会祸害人,给人就不一定了。哈哈……”【主角出场以后马上给读者打第一印象,告诉读者主角是个什么样的人】

  少年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看上去甚是健壮,黑眸、黑色短发,穿着一身布衣却挽起袖子,露出手臂。皮肤上闪烁着健康的古铜色光泽,眉宇间更是英气勃勃。他的相貌并不算太英俊,但却很容易给人以好感,如果只从外表看,用憨厚、朴实二字来形容他再恰当不过了。只不过,他口中说的话可是与憨厚半点不沾边。当然,只有在没人的时候,他才会流露出几分本色。【性格写完写外貌,马上给读者一个立体丰满的主角形象】

  “哎……,不能修炼天力真是个悲剧,这年头,长得好根本没用,有天力加本命珠才是王道。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你们要这么玩我,非要给我周维清一副先天经脉闭塞的身体,却又给我这么一副英俊的面庞?不让我成为天珠师简直是暴殄天物啊!”当然,这英俊只是他自己这么认为的。一边说着,这家伙还很是不客气的向天空比了个中指。【加深主角给读者的印象】

  不过,他显然不是真的在怨天尤人,比了个中指后,立刻自我安慰道:“不能修炼天力也好,老头子本来就够严厉的了,要是真的觉醒个本命珠什么的,说不定我的生活要比现在悲惨一百倍?这样也好,现在老头子对我也是心灰意懒了,做个纨绔衙内貌似也是个很不错的选择。洗澡去。”一边说着,他脸上已经流露出一个专属于他自己的招牌式憨厚笑容,当然,真正熟悉他的人才知道,对于周维清这家伙来说,他所表现出的憨厚是和猥琐画等号的。【同上】

  虽然不能修炼他口中所说的天力,但周维清的身体还是相当健壮的,今年他才只有十三岁,看上去却已经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了,这一点倒是充分继承了他父亲的光荣传统。【埋伏笔,交代主角的缺陷(其实这个缺陷以后就可能是金手指)】

  在星辰林荫道上走出大约五里左右,他突然一拐弯,就扎入了星辰森林之中,从小到大,他几乎就是在这片森林中玩大的,自从八岁那年,被测试出先天经脉闭塞无法运转天力之后,周维清的父亲就不再逼迫他修炼天力了,但总是要让他做一些无比痛苦的奇怪训练,闲暇之时,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一个人跑到星辰森林中玩耍。星辰森林中并没有任何天兽的存在,是浩渺大陆上最安全的森林之一。【简略的交代接下来事件为什么会发生的条件,并且开始事件】

  钻入星辰森林后,周维清几乎是闭着眼睛前行,对于这里他实在是太熟悉了,足足走了有小半个时辰的工夫,淙淙的流水声已经传入耳中。一想到那清冽甘甜的湖水,周维清不禁加快了前进的脚步,这么炎热的天气,能在那天然冰泉汇聚成的泉水中浸泡一翻是何等美事?

  原来,就在这星辰森林中距离官道不远处,有这么一片小湖,它是由地下涌出的冰泉凝聚而成的,只有直径百米左右,周围都是茂密粗壮的大树,所以,知道这里的人很少。周维清也是一次偶然机会下才发现的。他生性喜欢水和湿润的地方,平时又没什么朋友,无聊的时候,就自己跑来泡个澡,倒也是怡然自得。

  转过一株大树,冰泉小湖已经近在眼前,周维清没有急于下水,先脱掉外套扔在一旁,然后在湖岸边蹲了下来,把头探出到水面正上方,看着水中的倒影揉了揉自己的脸,喃喃的自言自语道:“我靠,又他妈帅了。”【定期展现主角的性格,加深读者的印象】

  正在他习惯性自恋的感慨时,突然间,哗啦一声水响传入耳中,令周维清下意识的抬头看去。这一看不要紧,他的眼睛顿时直了。

  就在冰泉小湖的另一侧,刚刚有人跃入湖中,溅起无数水花。在湖面上空的阳光照耀下,晶莹的水花似乎被渲染成了金色。而就在那水波荡漾之中,一头粉红色的长发瞬间就揪住了周维清的视线。【这段纯粹是看作者的发挥,写出画面感】

  冰泉小湖的水很浅,只有一米左右的样子,那跃入湖水中的少女是背对着周维清这个方向的,而那湖水刚刚漫过她的臀部,可周维清却依旧能够看到她那纤细腰肢处动人的曲线。【这里开始打袈裟伏魔功了,在介绍完主角以后马上开启事件交代冲突,来吸引读者】

  “这个,这个……”

  噗的一声,两股鼻血已经从周维清鼻子处飚射而出,这家伙平时虽然也会经常意淫,但才不过十三岁的他就算成熟的早些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处男,如此近距离的看到一名全身**的少女却还是第一次,竟是激动的喷出了鼻血。

  “真是太给力了。”周维清赶忙捂住自己的鼻子,但双眼却死死的盯住那少女的背影,根本忘记了在这个时候自己是多么容易暴露,只是在心中呐喊着,转过来,快转过来。

  那有着粉红色长发的少女就像是听到了周维清的呼唤似的,竟然真的缓缓转过身来,她的情绪明显很兴奋,双手撩着水身体缓缓朝着周维清的方向转了过来。【冲突交代完成,勾起读者心中的某一个恶趣味,让读者有想要看接下来章节的想法】

  到这里我真的不得不说,三少对于小白文的写法,完全是教科书级别的,拿出来就可以教人,而且很有料。

  如果想打金刚伏虎拳的作者们,小白文这样开头真的没什么问题了。

  小白文的重点是快餐。更新快、看爽快、没什么营养,这样开头然后再加上更新给力的话,入V基本上没什么太大问题。

  心法:棉雨纷飞剑

  错落有致,温水煮蛙

  使用棉雨纷飞剑的典型人物是蝴蝶兰。

  在他的新书<全职高手>第一章里面,把棉雨纷飞剑舞的真是叫个的行云流水。

  以下是全职高手第一章精细分析。

  “卡卡卡,嗒嗒……”

  一双灵巧的手飞舞着操纵着键盘和鼠标,富有节奏的敲击声仿佛是一首轻快的乐章。屏幕中漫天的光华闪过,对手飞扬着血花倒了下去。【写出主角的金手指,玩游戏非常厉害,给读者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

  “呵呵。”叶秋笑了笑,抬手取下了衔在嘴角的烟头。银白的烟灰已经结成了长长一串,但在叶秋挥舞着鼠标敲打着键盘展开操作的过程中却没有被震落分毫。摘下的烟头很快被掐灭在了桌上的一个形状古怪的烟灰缸里,叶秋的手飞快地回到了键盘,正准备对对手说点什么,房门却“咣”的一声被人推开了。

  叶秋没有回头,像是早就在等着这一刻一样,只是问了一句:“来了?”

  “来了。”苏沐橙的回答也同样简单。【衬托主角的人出现】

  “那就走吧!”叶秋拒绝了对手又一次的邀战,轻轻地从网游荣耀专用的登录器上摘下了一张卡片,起身走到门口时,顺手从一旁的衣架上摘下了外套。

  夜已经挺深了,嘉世俱乐部却依旧灯火通明。叶秋和苏沐橙走出房间,一路走到了楼道的尽头。这里是一间很宽大的会议室,刚入门便可看到一面几乎占满整面墙壁的电子显示屏,上面显示得是“荣耀职业联盟”的战绩排行和一些技术统计。

  战绩排行:嘉世战队总排名第十九位,倒数第二。

  对于曾经创造过联赛三连霸的王牌战队,这个成绩分外刺眼,此时却是明晃晃地挂在墙上,像是在无情地嘲笑着众人。【告诉读者主角具体有多厉害,并且让读者疑惑为什么以前这么厉害如今却变成倒数第二】

  然而屋里气氛却是一点不见沉闷,相反倒是有些热络。嘉世的队员们此时正众星捧月般地围绕着一个人,对于叶秋踏入会议室他们视而不见,能扫上一眼的,眼神中也全是冷漠和嘲笑。

  “叶秋,俱乐部已经决定,由新转会来的孙翔接替你的队长职务,一叶之秋今后也由孙翔来操控。”俱乐部经理看到叶秋进来,立刻回头说道。没有事先的沟通,没有婉转的表达,一来便是如此开门见山的冰冷通知,无情地就像甩开一团用过的手纸。

  苏沐橙张口要说话,却被叶秋轻轻拉住,朝她微笑着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在意。【注意看这里,一个细节就写两个人,不但写出了苏沐橙(为毛起这名字==)站在主角这边为主角说话,还给读者暗示主角并不傻,懂得忍】

  “叶哥,不好意思啊,一来就占了你的位置。”会议桌左手边第一席嘉世战队队长的专属座位,本该是属于叶秋的座位。孙翔大大咧咧地坐在上边说了这么一句,眼睛却连瞟都没瞟叶秋一眼,这已经不是漠视,而是一种无视了。他的目光,更多的倒是落在了和叶秋共同进门的苏沐橙身上。【反派来拉仇恨,接下来就是用反派来反衬主角的性格了】

  公道来说,苏沐橙也的确比叶秋更吸引眼球,她可是被称作荣耀职业联盟的头号美人。就算是出了这个圈子,扔到美女如云的娱乐圈,她也扔是不可多得的漂亮姑娘。

  哪怕嘉世这些天天都能见到苏沐橙的队友,此时看到苏沐橙进来也不由地有些发怔。不过他们倒是很快回过神来,因为此时他们觉得有更重要的焦点人物值得他们去关注。【仍然是一拳打两人,既交代了苏某人是个美女,又交代了翔某人(这名字……)为什么会更加讨厌主角】

  “哈哈,翔哥这话说的,这位置您来坐正合适。”回过神的众人连忙接着之前的话语抢台词。

  “不错,某些人已经老了,过时喽!”

  “一叶之秋也正该由翔哥您来操控,那才能真正发挥出斗神的实力。”【拉仇恨】

  这就是众人此时关注的焦点。孙翔,荣耀职业联盟中新一代的天才级选手。去年初入联盟便稳获新人王称号,个人数据相比同年的MVP(最有价值选手)也不逞多让。本赛季孙翔率领实力平平的越云战队在联赛中排位第八,进军季后赛有望,却中途转会成绩一塌糊涂的嘉世俱乐部。全因为嘉世虽然战绩糟糕,却拥有在网游荣耀中被誉为斗神的账号角色:战斗法师一叶之秋。【看来这货是一个属于前期宿敌型的人物了,有成长力,前期强势并且强力】

  这个入联盟不满两年的年轻人年纪不大,嘉世这些队员却厚着脸皮以哥相称,显然是已经看出孙翔将是他们嘉世战队未来的老大。孙翔很是舒服地收下了这些奉承,总算是舍得扭头扫了叶秋一眼,目光中尽是不屑。【拉的一手好仇恨】

  “叶秋,把一叶之秋的账号卡交给孙翔吧!”俱乐部经理说道。

  叶秋纵然再洒脱,此时心中也免不了的有些刺痛。叶秋,一叶之秋,听名便可知道这账号与叶秋的关系,这本就是他初入荣耀这个游戏世界时所创的账号。十年了,这个账号相伴了叶秋整整十年,当初的菜鸟成了被誉为荣耀教科书级的大高手,当初的小小战斗法师,也成了荣耀中威名远播的“斗神”。然而七年前踏入职业圈,与俱乐部签订合同后,一叶之秋的所有权已转为俱乐部所有。叶秋早知道会有分离的一天,而这一天,终于来了。【蝴蝶兰在这里加深读者的代入感】【注:在这里说明一下蝴蝶兰的模式拉仇恨,描写主角心理加深代入感,继续拉仇恨,继续描写主角心理,这一招非常厉害,仇恨拉到最后的时候,就不是主角与其对手的仇恨了,而是在蝴蝶兰的暗示下,一个嫁祸诀窍,成为了读者与主角宿敌的仇恨,这样能牢牢地抓住读者的心,让读者追更,温水煮读者,在这一点上,蝴蝶兰做的是非常棒的】

  叶秋的手指微微有一些颤抖。对于一个职业高手来说,稳定的双手是必须的,但现在,颤抖却发生在了叶秋,这个心理素质已经硬得不能再硬的老牌高手身上。苏沐橙扭过了头,她不想看到这一幕,却又无能为力。

  在众人幸灾乐祸的目光中,一叶之秋那张银白的账号卡被递到了孙翔面前。

  孙翔眼中闪现出兴奋和贪婪的目光,他甘愿转会加入近两年已经大不如前的嘉世俱乐部,为的就是这里拥有一叶之秋这个顶尖的账号。一叶之秋的原操纵者叶秋,近些年成绩不佳,与俱乐部不断爆发矛盾,孙翔有百分百的信心可以取而代之。

  “到手了!”接住账号卡的一瞬,孙翔一阵激动,结果却从卡片上感到了一丝抗力。

  孙翔感觉到了叶秋的不舍,傲然一笑说:“放手吧叶哥。看看你的手,居然抖成这个样子。这样的一双手又怎么能发挥出斗神的实力呢?还是让我来吧!我会让斗神的名号再度响撤整个荣耀的。你?退休啦!”

  这话刚完,孙翔就见到叶秋那一直满不在乎,只在交出一叶之秋时有些不舍的眼中突得闪过一丝锐色,他骇然地发现,叶秋那本在微微颤抖着的双手,突然间就稳稳地停住了。

  “你喜欢这个游戏吗?”叶秋忽然直视着孙翔问道。【开始着重手描写主角性格,通过对话来衬托】

  “什么?”孙翔愕然。

  “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作是荣耀,而不是炫耀。”

  “你说什么呢?这关你什么事了?”孙翔忽然有些失态,这一瞬,不知为何他觉得自己仿佛矮了叶秋一头,他不想这样在气势上输给对方。他来是为了取代叶秋而来,他来是为了得到斗神一叶之秋而来。

  “收好它。”就在孙翔想重新鼓起气势时,叶秋却已经松开了账号卡,淡淡地说了一句,转身准备离开。

  “叶秋!”就在此时,经理突得出声唤住了他。

  叶秋停步,微微侧了侧头,听到经理已经在他身后说道:“目前俱乐部暂时没有合适的比赛账号给你,你就先在队里担任陪练吧!”

  陪练……一个在联盟中创造过王朝,拿尽所有个人荣誉的高手,此时竟然沦落到要当陪练。

  对于这个安排孙翔大感兴趣,立刻接过声哈哈笑道:“以叶哥你的水平,陪练一定没有问题的,荣耀职业联盟第一陪练非你莫属啊!”

  “呵呵。”受此侮辱,叶秋竟然还笑得出来,回过身来望向经理:“陪练?我看不必了,解约吧!”【第一章还有一点,但是我删掉了,因为没什么好说的了,继续重复烹煮之下,读者的仇恨拉到了,为了看主角如何机智反击,自然而然的就会追更】

  棉雨纷飞剑的精义就是靠不断暗示的同时,让主角对手拉仇恨,然后描写主角心理增加代入感,最后重复。

  等仇恨拉满,读者的代入感也差不多了,就叙写主角自身的想法,把读者的仇恨挂在主角能够复仇成功上。

  有了这个理由,很快的就能招到一大批追更的读者。

  我个人不建议完全按照蝴蝶兰的手法去写第一章,因为蝴蝶兰对于剧情的烹煮火候非常娴熟,如果完全照搬照抄,那么就等于是拿着药方瞎配药,死了一地还不明不白。

  我建议的是,学习这种模式去写,从模式本身出发,这样等你也能拉一手好仇恨的时候,入V妥妥的了。

  心法:隔山打老牛

  拳出三分劲,七分破敌出。

  隔山打牛的精义在于,在主角上着手三分的精力,而七分移到主角周围的人身上去,从侧面描写主角,这要收到的效益回报可就不是3+7这么简单了,而是3+7+2,额外获得了两分力,相当于你在银行里面存了一千块,第二天连本带利一起拿回来一千两百块(如果真有这样的银行的话,那就……呵呵呵)

  其中,隔山打牛拳目前打的最好之一的典型作者,就是逆苍天。

  他在他的新书<灵域>里面把隔山打牛拳真是打的虎虎生风,拳劲扑面。

  以下是<灵域>的第一章的精细分析和宏观讲解。

  凌家镇。

  清晨,天刚蒙蒙亮,少年秦烈木然起床,简单梳洗后,径直往凌家饭堂走去。

  粗布麻衣的秦烈身材瘦削,模样尚算清秀,只是眼睛茫然空洞,没有一丝神采,给人一种失去灵魂的感觉。

  沿途,不少凌家镇上的青年武者,也都早早起床,很多看到秦烈的青年,都是善意地笑笑。

  “秦烈早啊!”

  凌峰眼见秦烈走进,咧嘴灿然一笑,伸手招呼了一声。

  可惜秦烈似乎听不见旁人声音,表情依旧木然,脚步也没有停息,错身越过凌峰,继续前行。【开头出主角,这个不说,但是要说的地方是全第一章,这是主角唯二出现的其中之一,接下来基本上就没有主角出现,只是告诉读者这个人就是主角】

  “峰大哥,你和一个傻子嗦什么呀?明明知道他不可能回应你,你每天早上看到他,还都要打招呼?”一身明黄色劲装的凌颖,身姿丰盈,二八年华,长的颇为娇美,酥胸高高鼓起,惹人遐思,她轻蔑地看向秦烈,随意地说道。

  周边几名凌家的青年男女,听到凌颖的话,都是神情一冷,心生不悦。

  凌颖哼了一声,对众人目光视若无睹,挺起饱满胸脯,俏脸不屑。

  那几名青年男女,境界大多都是炼体四五重天,根本没被已经达到炼体六重天的凌颖放在眼里。

  她眼中只有达到炼体七重天的凌峰。

  凌峰微微皱眉,“小颖,你来凌家镇的时日不长,没有受过秦烈爷爷的恩惠,所以会对秦烈有些看法,我不怪你。但我们这些凌家儿郎,在秦山爷爷健在的时候,都多少被秦山爷爷帮助过,即便两年前秦山爷爷过世,我们还是对他的照顾铭记于心,希望你能看在我们的面子上,给予秦烈应有的尊重。”

  凌颖微愣,“他爷爷很厉害?”

  “秦山爷爷是炼器师!”凌峰轻喝。

  凌颖肃然起敬,“凡级、玄级、地级、天级、神级,每一级又分七品,他是什么等级的炼器师?他为凌家炼过灵器?”【不知不觉中向读者交代设定】

  “没有。”凌峰摇头,“秦山爷爷只懂得修复凡级五品以下的灵器。”

  “哎呦,吓死人了,还以为多厉害呢,也不过如此啊?”凌颖拍了拍丰盈胸脯,略显夸张地娇笑道。

  “对我们来说,这已经非常厉害了。”凌峰神色不变,沉声道:“五年前,秦山爷爷带着秦烈来到我们凌家镇,找到我们家主商谈,以帮助凌家武者修复凡级灵器为代价,索要了药山那些繁多矿洞的开采权,和秦烈一并留在了凌家镇。”

  “之后的三年,秦山爷爷带着秦烈,往来与凌家镇和药山的矿洞之间。期间,任何破碎的凡级五品以下的灵器,秦山爷爷都负责修复,只要品阶不超过凡级五品,无论破损多么严重的灵器,他都能令其恢复原样,威力丝毫不衰减!”

  “蓬!”

  一溜火光在凌峰手腕上燃起,只见他腕上套着的赤红圆环,陡然虹光一盛!

  旋即,那赤红圆环神奇蜕变成一个火光熠熠的锤子,锤子只有他半截手臂长,通体暗红色,一簇簇火焰云团如纹身一样烙印在圆锤上,流露出阵阵炽热气浪。

  “我这火云锤为凡级二品灵器,是我的命根子,三年前在极寒山脉中,我被灵兽冰魄蟒一口寒气贯入体内,火云锤助我抵御寒气,令我侥幸存活下来,但火云锤却破损严重,如果不是秦山爷爷帮助修复,这火云锤怕是早就报废了。”

  “和我一样遭遇灵器破损的凌家族人有很多,幸好有秦山爷爷在,那些破损的灵器都得以修复,不然家族的损失将会极为惨重。”凌峰远远看着秦烈的身影,感叹道。

  “可他已病死两年了呀。”凌颖诧异道。

  “凌家人知恩图报!秦烈其实很可怜,十岁时和他爷爷来到凌家镇,就已经是这个样,秦山爷爷在的时候,还有人悉心照顾他,随着秦山爷爷去世,这两年……哎。”凌峰话锋一转,不由唏嘘叹道。【补上秦烈不被凌家清理出去的原因】

  “那二小姐岂不是更可怜?听说……家主曾经答应了秦山,下个月,在二小姐十五岁生日的时候,让她和秦烈先订婚?你是土生土长的凌家镇的人,到底有没有这么一回事?”凌颖忽然压低声音,凑到凌峰身旁,小声道:“家主怎会答应二小姐和秦烈订婚?这不是把二小姐往火坑里推吗?”

  “不清楚。”有关此事,凌峰同样疑惑不解。

  在他来看,就算是家主曾经和秦山有过约定,随着秦山的去世,那约定现在估计也做不得数了。

  ……

  凌家饭堂。

  三张四方木桌拼成一张长形大饭桌,桌面上摆放着包子稀饭小菜,凌家家主凌承业端坐主位,两侧分别是弟媳杜娇兰和三弟凌承志,杜娇兰身旁是她两个儿子杜恒和杜飞,而凌承志身旁的两个少女,则是他大哥的女儿,凌语诗和凌萱萱。

  凌家三兄弟,大哥凌承业,老二凌承辉,老三凌承志,凌承辉十年前突破开元境走火入魔,不慎暴体而亡,妻子杜娇兰带着两个随她姓的儿子杜恒、杜飞留在凌家,借助凌家的资源继续修炼。

  在这个名叫灵域的天地中,有着无垠无际的海洋,海洋上坐落着许多大陆,大陆上生活着各种各样的生灵种族,他们以无处不在的灵气不断淬炼自身,永恒追寻着天地间的终极玄妙。

  在这里,强者如高山巨峰般巍峨耸立,有毁天灭地的灵器震慑天地,有等级森严的武者势力,如蛛网般覆盖在世界上每一个偏僻的角落!

  在这里,不但武者和灵器有着明确的等阶划分,就连各种家族、宗派、商会构建的纵横交错的复杂势力,也有着严谨的阶级层次。

  灵域武道修炼分为十个境界,为:炼体境、开元境、万象境、通幽境、如意境、破碎境、涅境、不灭境、虚空境、域始境,基础的炼体境界,分为九重天,之后的境界又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三个小级别。

  同样的,神奇的灵器和强大的炼器师也有着明确的等阶划分,为:凡级、玄级、地级、天级、神级,每一级又有七个品阶。

  更奇特的是,就连那些家族、宗派势力,也是等阶森森,分为青石级、黑铁级、赤铜级、白银级、黄金级五种等阶,如金字塔一般层层压迫约束。

  其中最低等级的青石级势力,是灵域最为基础的势力,数量多的如沙漠中的沙粒般无法统计,它们只能靠依附着强大势力来生存修炼,被肆意践踏着尊严。

  至于金字塔顶端的那些黄金级势力,则都是最巅峰耀目的存在,它们不但坐拥天地间最强大的武者,最神奇的灵器,最广阔的领土矿脉,最玄妙的禁地秘境,还统领着诸多白银级、赤铜级、黑铁级、青石级势力!

  它们一个号令传达下去,能够让天地变色,让山河被鲜血染红,让亿万生灵灰飞烟灭!【其实这里我是不太赞成这样描写等阶的,很笼统,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对于小白读者,就要说的明白些,这个就让看这个帖子的白白们自己取舍】

  而凌家,只是一个连青石级都达不到小家族势力,凌家和周边几个小家族,一并依附冰岩城的青石级势力星云阁,年年要向星云阁缴纳足够的供奉,才能得到星云阁的庇护,在凌家镇得以立足。

  “踏踏!”

  脚步声由远至近,不多时,秦烈身影准时出现,机械化地来到凌承业对面的饭桌,木然坐下,端起饭碗开始吃饭。

  五年来,每天清晨秦烈都是按时到来吃饭,虽然在凌家镇众人眼中秦烈只是个傻子,但他每日准时吃饭的习惯从来没有变过,前三年,都是秦山带着他一并过来,秦山过世后,这两年秦烈一人过来,依然保持着良好的习惯。

  每天清晨吃过饭,秦烈就会进入凌家镇后面的药山,走入那些山中矿洞,直到将要天黑,他才会赶在晚饭前重返凌家镇,和凌家人一起用过晚饭后,又会孤身一人返回住处休息。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都是这么过的,生活从没有任何波澜和变化。【主角第二次出现,主要是用来加深读者对于主角的印象的,如果没有这一段,主角就只是个皮,而有了这一段,主角就多了一身肉】

  五年了,没有人知道他和他爷爷将那么多时间用在药山矿洞,究竟在做些什么,就连家主凌承业也一直迷惑不解。

  “嘿!”杜飞忽然禁不住嗤笑起来,斜了一眼秦烈,讥诮嘲讽道:“我这未来的妹夫吃相还行,下个月,萱萱和他就算是订了婚,也没什么啦,就当养了一条乖巧古怪的宠物狗好了。”【拉仇恨】

  话罢,杜飞怪笑看向凌萱萱。

  一身火红皮甲裹体的凌萱萱,玲珑身姿已初露韵味,秀美非常的小脸上,一双眼眸灵动聪颖,年仅十五的她美名远扬。

  “蓬!”

  凌萱萱裸露的半截素白玉手重重捶桌,她面前的饭碗受震跳起,半碗稀粥朝着对面的杜娇兰一家三口脸上溅去,杜娇兰、杜恒、杜飞虽然反应极快,但还是被稀粥泼的颇为狼狈。

  “我死也不会和他订婚!”【开始冲突】

  不等杜娇兰发怒,凌萱萱轰然起身,也不管她父亲凌承业脸色难看,如一团火焰般冲向屋外。

  路过木门的时,她小手一拍,一团橘红火光骤然暴射,宽阔木门突然炸裂,十来块碎木片还没落地,凌萱萱的玲珑身躯已经消失不见。

  凌承业才准备怒斥,忽然愣住了,他看向那落地的碎木片,眼睛微亮,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大哥!萱萱什么时候跨入的炼体七重天?灵力外溢,这分明是炼体七重天的独有标志啊!”凌承志兴奋地拍案而起,满脸都是惊喜,“十五岁跨入炼体七重天,萱萱的天赋比起语诗可都要惊人啊!看她这架势,二十岁之前,她一定能够迈入开元境,开元境……她将来必然能得到星云阁的青睐!”

  凌承业忍着内心激动,轻咳一声,询问凌语诗,“萱萱何时突破的?”

  绿色长裙的凌语诗,一头乌黑长发披在肩上,精致的脸上神情淡雅如幽兰,洁白如玉的肌肤,即便坐着也显得高挑诱人的身材,令旁边的杜恒目光炙热,视线始终不曾从她身上稍稍移开。

  “小妹七日前刚刚突破,她本来兴冲冲想立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爹爹,不料……”凌语诗话锋一转,轻叹道:“不料前两天她听说爹爹极早就答应了秦山爷爷,在她生日的时候和秦烈订婚,所以……”

  凌语诗没有说下去,凌承业已猜出了事情缘由,神情无奈。

  “呼!”

  就在此时,从进来后就旁若无人埋头苦吃的秦烈,忽然站了起来,如从头至尾根本没有听到众人的讲话和冲突,和往常一样,吃饱就闪。【写出主角的反常,让读者去疑惑】

  他径直往凌家镇后面的药山而去。

  “大哥,我有几句话想和你单独谈谈。”凌承志也忽然起身,朝着他大哥打了个眼色,在秦烈之后,也离开饭堂。

  凌承业若有所思的跟去。

  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凌承业、凌承志两兄弟和秦烈保持了一段距离,也朝着药山方向走去,两人目光飘忽在秦烈的身上,低声交谈。

  “五年了,从秦山带着秦烈过来,这爷孙俩白天都在矿洞,大哥,你就不好奇他们在矿洞到底做什么?发现了什么?”

  “当然好奇。但我和秦山有过约定,不会无故闯入矿洞,再说了,药山内矿洞我们凌家早已开垦多年,根本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灵石存在,不然我岂会答应将矿洞让与他爷孙?”

  “萱萱和秦烈的婚事,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大哥,我知道你不会拿萱萱的终身幸福来牺牲,为什么?”

  “秦山去世前,非要我答应此事,我看在他这几年对我们的帮助上,也就咬牙答应了。不过并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应该仅仅只是希望在他过世后,秦烈能够一如既往的得到我们凌家的照顾。”

  “怎么说?”

  “仅仅只是订婚而已。秦烈和萱萱都是十五岁,他要求我们凌家照顾秦烈到十七岁,等秦烈十七岁的时候,我和秦烈两人任何人都可以单方面地解除婚约。这个婚约的存在,是他希望秦烈在这几年时间内,有着姑爷的身份在,凌家人不会对他乱来,仅此而已。”

  “放心吧,萱萱如今已经突破到炼体七重天,将来是注定要进入星云阁的,我自然不会让秦烈影响她的前途,时间一到,我会立即解除婚约!”

  “原来是这样。”凌承志点了点头,他沉吟了一下,说道:“大哥,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哎……”

  “有话就说!”凌家家主皱眉喝道。

  “按照你所说的那样,订婚仅仅只是走个形式罢了,不一定就非要秦烈和萱萱订婚,让他和语诗也可以啊?语诗就算大秦烈两岁,应该也无妨啊?”凌承志试探道。

  凌家家主脸色忽然阴沉了下来。

  “大哥,大嫂走的早,我知道你对语诗、萱萱是一样的疼爱,我也是一样。”凌承志斟酌着用词,语重心长地说道:“可即便是订婚,也会影响女儿家的名声,今年萱萱只有十五岁,竟然就达到了炼体七重天!平常的时候,你我也能看出来她的修炼天赋,和对灵诀的领悟力是要远远强过语诗的,萱萱的未来……绝对不可限量,她会是我们凌家以后的真正希望!”【引发矛盾,加深冲突所在】

  话到这里,凌承志神情肃然起来,“以后的萱萱,会进入更高的武者天地,达到我们无法企及的层次!这种情况下,她有可能和我们无法想象的强大势力进行联姻,但是如果她有过订婚的过去,就有了一个污点,这会影响她的前途……”

  “三弟,你越来越现实了。”凌家家主摇头叹了一口气,“此事容我考虑考虑,哎,语诗这孩子任劳任怨,性子文静,我要这么做,我知道她定然会应承下来,可我对她真狠不下心啊……”

  “为了家族的未来,也为了萱萱的未来,请大哥认真考虑。”凌承志劝说。

  凌家家主久久无语,过了好一阵子,才说道:“此事暂且不提,这些年都是你负责药山那一块,我从来不多过问,今天你非要喊我去药山,到底怎么一回事?”

  “等到了你就知道了,我隐隐觉得,这件事可能会和秦烈有关。”【埋下伏笔】

  ……

  逆苍天新书的第一章就是这么写的,有人会问:小蛇,为什么主角出场的这么少?你看全书主角就出场两次,这怎么搞。我这样写是不是不会扑街了?

  这本书第一章,主角虽然出场少,但是这两次出场完全就把主角给介绍清楚了,切记,有血有肉才能在第一章构建主角的基本形象,其中缺一,都是不成功的。

  如果仅仅是像个任务一样让主角出场两次就搞定的话,那么扑街是妥妥的了。

  而且你不要看主角没怎么出场,其实逆苍天用了大部分的笔墨去着重描写了很多东西:背景、冲突、人物关系、伏笔。

  并且所有的方面,都从侧面打回到了主角身上,也就是说,这么做追根究底还是为了描写主角。

  逆苍天新书扑街不扑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这是隔山打牛拳的一个经典演示。

  伏笔埋的够好,冲突对立的够强,读者这个兴趣一被引发,那么追更是案板上的钉子了,而如果白白们后期给力,入V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身法:迷踪步

  如果实在想写设定的话,那么推荐使用迷踪步。

  迷踪步的精义就在于把设定和剧情杂糅在一起,让人看起来天衣无缝。

  这里做的非常经典的就是骷髅工作室的小说<武装风暴>第一章。

  帖子里就不做分析了,有兴趣的去围观一下就可以了,就算不用迷踪步,三本心法足够白白们制作一个强力的开头了。

  我这里送白白们一句话:

  别人为你做的再好,那也只是别人的,不是你自己的,我给出的是方法,相当于武侠小说里面的秘籍之类的(笑),但是武功是怎么练出来的还是要看个人,有的人罗汉拳打的很猛,但是有的人就打的不行,总而言之,笔力永远都是作者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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