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 生与死之战 > 第002章 斩尸刀法

第002章 斩尸刀法


  次日,晨光微亮时,宋芒起身练刀,早在父亲宋九重还在世时,他就养成了闻鸡起舞的好习惯,父亲死后,更是勤修苦练,从不懈怠。

  “唰!唰!……”

  长刀舞动间,寒光四射,杀气凛凛,每一刀都是高于自己头顶的横斩,每一刀都是斩头格杀的路子。

  如果深陷丧尸重围,有此刀在手,运起犀利的斩头刀术来,绝对比拿一把子弹充盈全自动步枪还管用。

  他的刀术自是父亲所传,不过并非什么不得了的传承,几乎就是父亲在漫长的杀戮中自己个琢磨出来的。

  话说,宋九重少时家境还算不错,是传统的读书人家庭,那时,因为拉斐尔医药公司一次又一次打破自然规律,强行提高人类寿数,使得社会骚乱,人心浮动,乱象滋生,不管什么人,对于生与死这个绝大的命题,基本分成了两派,保守的自然派,和激进的永生派。

  宋家人是坚定的自然派,但生来聪敏好动,叛逆不听话的宋九重却自有想法,趋向于激进的永生派。

  因为怕年少幼稚的他走上歧途,宋家人把宋九重送到一座与世隔绝的道观里,随从小出家当道士的大伯修生养性,感悟自然的平和。

  在此期间,宋九重曾因为好奇,学过一套简单的道派入门剑法,遗憾是他到底不甚感兴趣,浅尝辄止,半途而废了。

  伊比利斯病灾爆发,世界大乱,他与大多数人一样急忙赶去与家人团聚,在中途遭遇尸变,冒险跳火车逃生,保得一条小命。之后他辗转逃亡,发现所有城市都被重重尸海包围,终于绝望,避开城市,混迹于乡土僻壤之地,踏上末世求生路。

  数年过去,宋九重结识了不少同行伙伴,同时也发现杀死丧尸的诀窍所在,当初学的几手不入流剑法竟不期然派上用场,于残酷的杀戮中迅速成长为一个本领高强、手段凌厉的战士。

  再然后,他与人一同夺下哥舒家族在白鹤山修建的巨型豪宅,得到哥舒刀,从此开始广泛接纳幸存者,全力经营白鹤城,安定下来后,与相恋多年的田莞组建了家庭。

  粗浅的剑术,经过血与骨的磨砺,蜕变成专门斩取丧尸头颅的霸道刀术,也就是如今宋芒承袭父亲的“斩尸刀法”。

  由于在昨天的狩猎中,他远距离射杀了一头重达四百多斤的大野猪,遭遇游尸群的时候,还一刀干掉了一只强大的尸魁,表现上佳,分头肉时得到二十五斤野猪肉,一只兔子,一只山鸡,额外奖励一条大鲶鱼,是他成为狩猎队见习队员以来获取的最丰厚的奖励。

  宋芒将这些东西拉回家,并没有全部留着,把兔子和山鸡送给平日拜托照看宋小雨的两户人家,把十斤野猪肉卖掉,换成白鹤城专用的铁币,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用五斤野猪肉偷偷贿赂管理武器库的一个管事,请他为自己留意一下MZ30狙击步枪的专用子弹,最好在发子弹的时候能多给他十颗八颗的,因为这种子弹已经比较少见,轻易不会多发。

  剩下的十斤野猪肉,才是他能留着吃的,至于那条鲶鱼吗,当然是给宋小雨做鱼汤加强营养了。

  完成一次大任务后,需得好生休息,养足精神,以迎接下一次挑战。宋芒像其他人一样,申请了一些维护城防、清理壕沟、护送矿车之类的小活,报酬固然低些,也是有胜于无。

  “笃笃笃笃……”

  巨大的履带式铲车在壕沟中缓缓驶过,沟里死的活的层层叠叠的丧尸,混着雪被一堆堆铲起,运往远处的尸骨山发电厂。

  宋芒和死党王薪,以及另外两个人,坐在车顶上,分而面向四边,全副武装,射杀妄图爬上车的丧尸。这活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却也马虎不得,由于一些难以预测的意外事故,被活活围死在车上的人有的是,都是前车之鉴啊!

  装载满满一铲斗丧尸,铲车倒出壕沟,一路来到电厂,将丧尸倒入尸山堆积的围墙内。这些丧尸会被电厂员工送入燃烧炉中,作为火力发电机用之不竭的燃料,同时还能彻底清除掉丧尸,是一举两得的设计。

  铲车返回壕沟途中,被一个传令兵拦下,原来是狩猎队队长李铎召宋芒有事。

  宋芒说来不过一半大孩子而已,受召这种事落在他身上,真是破天荒头一遭,他暗暗纳罕,二话不说,撂下工作,赶忙去报到了。

  ……

  “报告!”

  来到一个办公室门前,宋芒缓口气,大声道。

  白鹤城好比一座战争中的堡垒,进行着旷日持久的防御战,城内之人不管是什么角色,都服从于一个类军事化的管理系统,人们的地位高低,等级制度十分明确,甚至可以说森严。

  “进来。”

  听到声音,宋芒开门而入,见一高一矮两个中年男子正凑在一个沙盘前低声讨论着什么,矮个子是队长李铎,高个子则是他的副手关海鹏。

  李铎是出了名的少言寡语、不苟言笑之人,关海鹏此人倒一向和颜悦色,只可惜他早年服役时目睹过极可怕的东西,患失语症许多年,虽说早就治好,但在后遗症的影响下,也不大爱说话。

  如此,两人瞥见宋芒进来,都没有吱声。

  “队长,副队长。”

  宋芒简单道,他深知李铎十分厌恶属下跟他讲废话的脾性。而且,某种程度上讲,他也是一个简单直接的人。

  “嗯。”

  李铎转身走到桌案前,弯腰飞快地写了一个条子,签上名字,盖上红章,返回沙盘旁,对宋芒道:“有大任务,特批你一盒子弹,这两天不要做乱七八糟的工作,好好练练枪法,工钱会按平均水平给你记上。”

  宋芒赶紧走上前接过,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中惊疑不定,当然没有傻乎乎的直接走开,喉咙一滚,大感不安的问道:“队长,你说的大任务……可是为尸狼群的事么?”

  李铎抬抬眼皮,反问道:“不错,怎么?不敢去吗?”

  关海鹏胡须修剪得整整齐齐,嘴角挂着笑意,饶有兴致的看向宋芒,目光不自觉的瞄向他背后露出来的金丝缠裹的精美刀柄。

  不敢去是正常的,大山之中,尸狼群比人类游尸危险百倍,昨日他们整个狩猎队其实可以早早回来的,就是因为意外遇上尸狼群堵路,在雪洞里藏了整整七八个小时,等尸狼群走远了,才仓惶回城。

  宋芒是个有顾虑的人,当然会害怕一去不回……

  但是,李铎作为狩猎队队长,点名给你机会,就是看得起你,如果此时说一个“不”字,拂了他的面子,绝不是小事。更何况,在军事化管理的白鹤城中,手握兵权的大长小长们最忌讳的就是手下胆小怕事,遇事迁延不上。任何人都有权拒绝危险之事,可拒绝一次任务,头上就会烙上“胆小鬼”的标签,以后的日子肯定不会好混。

  “有什么奖励吗?”

  宋芒一咬牙,直截了当的问道。

  关海鹏低声笑道:“这小子,真有意思……”

  “奖励?奖励算个鸟!”

  李铎短短的鼻子哼了一声,道:“只要你表现足够好,我可以做主直接升你的级!”

  “升级!”

  宋芒又是一震,他年纪是小,掌家却早,一年前就是普通成年人的级别了,再升一级的话,就意味着摆脱“见习”二字,成为狩猎队正式队员,勉强步入精英行列,每月的基本工钱起码涨一半不说,任务中分取红利也跟一般人不一样,最重要的是能得到更多施展拳脚的机会。

  “是,队长。”

  他不再犹疑,立刻答应。

  李铎是白鹤城城主魏舫最器重的队长之一,是默许的首席狩猎队长,所以才会把即将长成的少年人交给他训练,他的条子绝对管用,宋芒顺利拿到一盒MZ30狙击步枪专用子弹,找合适的地方去练枪。

  ……

  支起两脚架,安上消音器,宋芒在近两米宽的高墙上铺展一块鹿皮,爬下来,枪口指向山腰密林,通过光学瞄准镜开始搜寻在林中徘徊的游尸。

  宋小雨好容易能有机会跟哥哥在一起,死缠着跟了来,爬在他身旁,拿着一个单筒望远镜,像是在为他充当观测手,看上去有模有样。

  “跟得上我的眼睛么?12点钟方向,我已经发现四只游尸了。”

  宋芒搜索了一小片区域,把四个目标的位置大致记在脑子里,打算一口气全部解决掉。

  “我就看到两只。”

  宋小雨不到四岁,还是懵懵懂懂的年纪,但常跟哥哥一起练枪玩,知道12点钟是他的正前方。

  “瞧好了。”

  极短的时间内,接连四声沉闷的枪响,四发子弹全部命中,分而打到四只游尸的头部。

  “好耶,全部打死了。”

  宋小雨看到两只游尸倒下,高兴得欢呼一声。

  “错了,有一只没打死。”

  宋芒视线内,一只被打穿左右两片凹脸的游尸仿若无事的继续游走,并未被击中要害。

  用子弹杀死游尸的最佳方法是破坏其脑部中枢,具体位置是眉心略上的部位,低于眉心以下,一般无法一枪格杀。他再补一枪,打爆其头顶,彻底将之轰杀。

  在墙上执勤的士兵每隔一会儿便有一个经过他们兄妹,宋芒毫不在意,一直爬在墙头,专心练枪,有意识的挑战自己的极限。

  “嚄,这不是宋小满吗?你倒不算很傻呀,也选择来这里锻炼本事,不像那些个蠢货们,在城门前的开阔地浪费子弹。”一个男声响起,语气中充满了高傲的意味,听来颇为刺耳。

  “我哥哥可不傻……”

  宋小雨趴在宋芒背上,看着来者,怯怯的道。

  宋芒不用看就知道声音是谁的,连开两枪,解决掉两只游尸,转头一瞥,就见大大小小六人立在墙上,清一色的魏家人。

  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健壮少年,头戴皮帽,身穿漂亮的皮质猎装,腰间配着两把银色的BLF31手枪,肩上扛着一杆人人艳羡的比MZ30先进一代的MU9狙击步枪,整个儿显得极为英挺,不同凡响。

  少年名叫魏金苗,是城主魏舫的长子,在白鹤双城里,属于太子爷一般的人物,谁人见了都得敬上三分。

  魏金苗同父异母的弟弟魏金水凑上前道:“我说宋小满,你妹妹才这么丁点大,就看你爆丧尸头,不怕把她吓坏了呀?”

  “我才不怕呢。”

  宋小雨脆生生的道。

  “不怕就对了,再长大些,别说看别人杀丧尸,自己还要学着杀丧尸呢!”

  一个冷俏高挑的少女看了一眼宋小雨,一步跨过宋芒,短腰低跟小靴子走得稳稳当当的,头也不回的道:“小满,尸狼群万万不是好对付的,你要想好了,小心一去回不来,小雨没人照顾。”

  “小满”是宋芒的乳名,也是原名,是父亲宋九重以古历中的二十四节气取的,因为他诞生在“小满”时节,就叫“小满”。

  不过,母亲田莞对这个太过平凡的名字很不满意,做主取了“芒种”中的一个“芒”字,为他取名宋芒,意为他们夫妻俩造就的一缕光芒。宋小雨是遗腹子,诞生在“雨水”时节,取名宋小雨,也算是对丈夫的一种纪念。

  宋芒转头看向魏金苗,“她怎么知道猎杀尸狼群的任务?”

  魏金苗耸耸肩,一脸无奈的道:“非但知道,她还要跟我一起去啊!拦都拦不住……唉,我们这代人呀,真是可怜,从生下来到死掉,估计一辈子都要跟丧尸死磕,不像父辈们,还有个像样的童年值得回忆。”

  魏舫作为白鹤城主,拥有绝大的权利,作为魏舫的长子,魏金苗拥有成为纨绔的一切条件,只是在这样一个时代里,纨绔是绝没有出路的,除去纨绔的表象,这少年其实是一位优秀的战士,枪法比及宋芒只强不弱。

  ……


  (https://www.bxwxbar.com/book/29383/9344454.html)


1秒记住笔下文学:www.bxwxbar.com。手机版阅读网址:wap.bxwxba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