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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万人竞赛——生与死!


  听着后面几人的谈论声,秦笙虽然觉得猜测这些没有意义,但闲来无趣,于是也出声道:“估计是会分批走大桥吧,毕竟郊区里是动物的领地,危险太大,而且分散军力也不妥。”

  “恩,分批的可能性比较大。”瘦高个抚了抚眼睛,正打算再说些什么,但一股飓风却止住了话题,他望向天空面色愕然:“秦笙,你看天上的云。”

  顺着瘦高个的视线,秦笙望向南边,发现天边竟冲来一根横着贯通东西的桶状云,气流旋转,浓厚凝实,顺着北风快速的略过众人头顶,云过风随,猛烈的空气流速使所有人都险些被刮倒,目测这场飓风会席卷整个咸阳市。

  所有人望向这天地异象,有些人茫然无措,有些人纷纷议论,还有一部分知情者面露惊恐,收拾起自己携带的东西,为接下来所要发生的事做准备。

  “艹!这是滚轴云!”秦笙瞪大眼睛,咬牙切齿道:“这么大面积的滚轴云,恐怕很快会有场恐怖的暴雨!老天爷还真他·妈是不让人活了!”

  “滚轴云,那是什么?”

  憨厚胖子摸摸脑袋,不知所云,就连沉默女孩孙文燕和华姓女子也不知道,显然以前没有看过多少自然类书籍。

  “别废话,待会儿准备跑!”

  也没时间给他们几个解释,秦笙把剑跨在身后,二话不说抱起小女孩,身体前倾一副作势要冲的姿态,而在军队前面的正是渭河大桥。

  浩大的暴风雨中过桥危险万分,只有在那之前尽快通过大桥,找一处地下室避难,才能确保安全。

  “全军加速!通过大桥!”

  分布在四周的越野车广播,传出司令员的声音,如秦笙所猜,面对这古怪的天气异象,军方也在第一时间发出了指令,简短的话语,无不验证事态紧急。

  打头阵的步兵连从走变成了跑,后续部队也在催促民众跑起来,虽然大多数人不知所措,但仍跟着大部队往前冲,在浩浩荡荡的脚步声中一路冲上了大桥。

  “轰隆隆!”

  于此同时,天边急速飘来一层铺天盖地的塔型云朵,一望无际仿佛蔓延了整个世界,所及之处满是瓢泼大雨,还有肆虐的狂风横扫建筑,将质量低劣的豆腐渣工程尽数掀飞。

  这一刻,人群才真正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暴风雨从南面席卷,而北面则是遍地树木的古渡公园,他们只能冲过东边的渭河大桥,然后找掩体躲藏起来。

  人群彻底疯狂了,在这生死竞速中,跑的越快,就意味着越有可能冲过桥,越有可能找到掩体,越有可能……活下去!

  所有人都仿佛约定好了似的,齐齐加速,不少人甚至扔掉了包裹,只为了能赶到前头,就连军队也不再顾及平民,士兵们哄散冲向前面,在生死面前谁会去管什么军纪?纪律那是给活人用的,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万人赛跑,声势何等浩大?恐怕只有大规模马拉松才能媲美如此壮观的景象,嘈杂的脚步声,通讯班的吼叫,找不到亲人的呼喊,还有绊倒在地被踩踏致死的惨嚎,这一幕幕交织起来,组成了一曲宏伟的生死交响乐。

  “儿子你在哪!”一个身影逆行在人群间,只为找到孩子。

  “拜托,救救我啊!”两只无力的手伸向天空,被踩踏的身躯,祈求一丝帮助。

  “小兔崽子们都给我跑快点!必要时可以卸除武装!”个子矮小但却铁血的老连长,带领着自己最重要的全体士兵。

  即便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也无法与这生命的呐喊相媲美。

  这熙熙攘攘的人群,和最初地震时的情景一般无二,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去反抗什么,面对大自然的暴怒,身为食物链顶端的人类也不过是蝼蚁,强大无匹的高科技也不过是笑话。

  秦笙一行人是第一批跑上大桥的,虽然沉默女孩孙文燕跑的很慢,但总比其他人要占得先机,也不必秦笙去帮衬什么,只不过华姓女子就不一样了,她一瘸一拐跑不快,秦笙只能让胖子把她抱起来,跟着老刘一块跑。

  “大家跟紧!不想死的都给我跑快点!”

  秦笙吼了一嗓子,他抱着小女孩跑在最前头,死死跟在那辆坐着司令员的越野车后面,司令员和市长所受的保护是最好的,跟在他们后面总比乱跑安全些。

  秦笙身后,除了胖子和农民工何岭康即便抱着个人都游刃有余外,变色男人莫流年、老刘、沉默女孩孙文燕都是使出吃奶的劲才勉强跟上。

  出人意料的是,原本秦笙以为瘦高个会撑不住,但没想到瘦高个步伐奇特,竟然只比莫流年慢一些,而且那样子似乎比老刘还要轻松得多。

  飞奔之下,人的潜力都是逼出来的,才两分钟不到,秦笙等人就紧跟着越野车飙出了千米距离,但好景不长,在超负荷狂奔下,体力差的沉默女孩率先撑不住了,她感觉两眼发黑,双腿像灌了铅一样再也跑不动了。

  “秦笙,救救我。”

  强烈的求生欲给了她动力,沉默女孩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加快步伐,把希冀的目光投到秦笙身上。

  听到这声喊后,秦笙有些犹豫,他背着登山包和剑还抱着小女孩,负重已经不下几十公斤了,若再拉上孙文燕一起跑,就绝对没可能跑到最前面。

  不过人不能不救,秦笙将目光投向身后,本希望胖子能再捎上一个人,但却发现他也满头大汗,一双大手扛着老刘和华姓女子,还得飙起那几百斤的肥膘,恐怕也不比在场的任何人轻松。

  而农民工何岭康,虽然勉强还能再带一个人,但他和秦笙等人毕竟不熟悉,也不可能冒着自己和女儿的生命危险,去再救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在秦笙纠结的几秒钟里,沉默女孩孙文燕逐渐跟不上了,她流着泪,目光里满是祈求,因为超负荷的奔跑,使她那张清秀的脸憋得通红。

  “艹,把手给我!”

  秦笙一咬牙,终究还是忍不下心,他用左手将小女孩牢牢抱住,右手后伸,略微放慢脚步,在这生死竞速中顿时就落到了胖子等人后面,而孙文燕看见逐渐接近的秦笙,也急忙伸出白皙的右手,牢牢抓紧这唯一的救命稻草。

  抓紧孙文燕,秦笙猛地用力,一把将她拽到怀里。

  在这个瘦弱的女孩身体很轻很软,秦笙轻而易举的就将她扛在肩上,说起来,和同龄的异性如此亲密接触,他自成年以来还是第一次,不过那柔软触感并没使他多想什么,在生死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抓稳了!”

  怒吼一声,秦笙徒然加速,双腿就像提了档的发动机,竟爆发出先前两倍的速度。

  风声呼啸间,小女孩将脸埋在秦笙怀里,不住地颤抖着。沉默女孩孙文燕也紧闭双眼,紧紧抱住秦笙的肩膀,生怕从他身上掉下去,而秦笙则一举超过前面的几个人,稳稳跟在一排越野车的后面。

  看似厉害,但只有秦笙自己心里清楚,这风光不了多久。

  用电流刺激肌肉得来的力量,只能坚持十多秒……在这十多秒里他必须跑过桥。

  否则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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