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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是死神


  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奇迹,每一个奇迹背后的故事匪夷所思,变化无常。全/本/小/说/网而万事万物都有始有终,纵使再大的魔力也无法改变生老病死。我们总是看着人类的悲欢离合,总是要在生命结束之时唱一首安魂曲,他们是我们的,我们是死神。

  嗨!没错,我是一个死神。

  准确地说,我是宇宙银河太阳系地球科技之国kj1544区域的死神。在死神管理中心厚厚的档案上,我的编码是XX19007号,你可以叫我007。

  夜深了,圆月把无边的光辉洒在大地上。在城市高高的上空,以明亮的月球为背景,风儿托起了我的黑色斗篷,月光照在我那件流水般的黑色披风上。黑丝绒的披风在月光下有着华贵的光泽,偶尔来一阵微风吹起它,简直酷毙了。我手中拿着我的镰刀,黑色的巨镰,银色的刃,这就是所有死神吃饭的家伙,美得有点残忍。

  我独自伫立在我管辖的区域下,那是一个巨大的城市。城市里,来来往往的车水马龙不停地穿梭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许许多多的悲欢离合的故事一次次上演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家庭里,形形色色的声音在不停地重复在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的口中。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死神,死神没有家,他们是一群生与死之间四处流浪的人。他们总是和秃鹰一样,出现在死尸最多的地方。他可能伫立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可能安静地坐在戏剧的舞台前,可能躲在无人问津地角落里,可能就站在你的身边或者看着明争暗斗的办公室的人们,但只要有死亡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我们。

  我们不是庄稼汉出身,我们分不清燕麦和鼠尾草。我们等待着人类在宿命的召唤下死去,我们的镰刀不是用去收割粮食,而是生命。走到背后,用镰刀轻轻勾过人们的喉咙,灵魂就会跟着我走了。或者去回魂界,或者去地狱,那由命运神决定。我的工作只是把灵魂带到他们该去的地方,是的,我为天界工作。

  作为一个死神,死神这个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有劲挥舞镰刀就好了,不过不止有我一个死神,而是有成千上万的死神,他们分散在整个世界。只是如果我们不显身的话,你是看不见我们的,要是你那一天明白这些的话的时候,你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别人了,因为当你看到我时,这意味着你已经死了,

  感谢死神的上层统治的英明领导,自从创世纪以来,死神的上层统治就制定了宽松的死神生育计划,使神族迅速庞大起来,不然的话,如果单只有我一个死神的话,那会让我累死的。

  命运神涅加在自己的日记里写道:死神007号是我见过的最不称职的死神,他将是死神家族永远的耻辱。他懒惰、健忘、自以为是、贪吃贪睡、喜欢装酷,还喜欢冒充知识分子,下棋喜欢耍赖皮……

  但这个人有点好处,就是讲义气,上次我用胶水涂在板凳上,捉弄天使阿格尼玩,被天帝知道了,就是他给背的黑锅。

  说实话,我的好朋友说的一点也没错,我总觉得我和其他死神不太一样,比如说我喜欢玩游戏和观看戏剧,我的文学功底也很不错,,《哈姆雷特》、《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等等都是我喜欢的书籍,前些天我还在读一本书,叫《逍遥游》,作者的名字叫庄子。

  这些广博的学识使我知道这些灵魂是不一样的。我承认,在这一点认识上,与其他死神相比,我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死神,其他死神把自己的工作当作了自己生活的全部,甚至是乐趣。在他们看来灵魂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些人注定要失去的一件东西而已。

  只要有空,我总会化成人形在人间和孩子们玩游戏,到人类的剧场里看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舞台剧一场接着一场,游戏传了一代又一代,内容和形式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和我一起玩游戏,看舞台戏的人的面孔总是在更新,因为他们只能活百载,而我已经活了不知多少年了,有时我确实为自己的准确年龄犯愁。

  每一百年,死神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来找我询问年龄的时候,我总是随便编一个数字报上去。我想这个年龄的问题并不单单困扰着我,在神界里,战斗神可以活上百万年,例如命运神、浊天使、战神、太阳神等等,非战斗神也可以活上万年,例如爱神、智慧神、美神、酒神等等,我们死神能活上千年。

  也不知是因为活得时间太长,还是神界太过于冷清和无聊得缘故,一度许多神都跑下界跟人类相爱,后来被天帝发现,明令禁止人与神通婚,大肆整顿神界,这种风气才有所收敛,但还是有神偷偷跑到人间与人类约会,其中有天帝的侄女——月神,这无异不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我为什么一出生就是死神,为什么不是人类,每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我都会这么想。今天晚上的星星特别的明亮,让我觉得说不定哪一天我会淹没在这样的星星的海洋里。

  风展动我的黑袍,我一振黑袍,轻轻跃起,如同风里的一片落叶,翻转飘动着,无声无息的落在了爱德华城堡的阳台上。我坐在大理石的栏杆上,旁边有一只大理石的花盆,几枝白色的百合花躺在里面,微微绽放的花瓣上凝着清寒的夜露。百合花是为安琪准备的,当她来到阳台上看星星的时候,她喜欢白色的白合花。

  爱德华的父亲叫斯坦因家族,我见过斯坦因本人,一个长得肥胖,整天满嘴口臭,喜欢躲在地下室数金币的家伙,比起他,我更喜欢他唯一的儿子——爱德华,其他他的儿子要么夭折,要么被人毒死,但我不知道爱德华是斯坦因和那个女人所生的孩子,我记不清这个老家伙和无数个女人发生过关系。

  爱德华一生和我擦肩而过,可谓人生坎坷曲折,精彩万分。爱德华出生的时候,就被人扔进井里,因为有人害怕有人和他争夺遗产,才出此下策。当爱德华被人发现并打捞出来,他已经窒息了十几分钟,可是最后还是哇的哭了出来。

  少年的时候,他跟年青的斯坦因到外面打猎,因为仆人在马具上做了手脚,他从飞奔的马匹上摔落下来,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才停了过,我在他床前也站了一个星期。

  青年的时候,他参加了保卫祖国和的战争,在刀光剑影里面没有受过一点伤,倒是当上了一个大官,最后率领大军为自己的国家扩充了土地,国王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可是在结婚的晚上,公主却要跟着别人私奔,爱德华不得不保卫自己的尊严和情敌交手,结果是情敌死了,老婆疯了,自己保住了小命,丢了一只眼睛,从此,很多人叫他独眼爱德华。

  中年的时候,斯坦因死了,夫业子承,爱德华得到了父亲的一切,这个时候,国家发生叛乱,爱德华乘此机会,利用青年时培养的才干和智慧把自己周围土地的领主打得节节败退,他把父亲的地盘扩大了一百倍,当然,他也付出了代价,一只冷箭本来是要射中他的心脏的,可是他最心爱的女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他的小命,为此他失去了心爱的女人,也失去了争夺国王的**。

  老年的时候,他再也不能从事他喜欢的事情——骑马打猎,他有无数的财富,有任意杀人的权力,有让人羡慕得地盘,那里有森林、牧场、农田和工厂。但他也不像他父亲一样喜欢躲在地下室数金币,而是整天喝酒寻欢,一场舞会下来,他表现出惊人旺盛得经历,差不多和所有女人跳过舞。

  “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了?”白色长裙的少女趴在我身边的栏杆上漫不经心的说,她有个称号叫**德华公爵夫人,不过我一般都叫她的名字安琪。我面无表情的转头看着她:“没有想什么”然后保持冷酷的表情回过头来继续看星星。安琪笑了,笑的时候精致的小鼻子皱起来,让人有一种冲动的感觉。她一笑起来,我满脸冷酷的神情就挂不住了。看着她无忧无虑的,我摇摇头叹口气:“今天晚上还要讲故事给那个老家伙听么?”

  独眼爱德华公爵对女孩从来没有手下留情过。他从公主跟人私奔以后,就再也不相信女人了,爱德华公爵决定永远不让某个女人长久的待在自己身边,过一夜杀一个成了他的婚姻制度。他每夜会从自己的臣民中挑选一个女孩成为他的夫人,可是第二天他就会杀了她们。他已经杀了三千二百六十三个了,都是我去勾的魂,数字绝对没错。好在他的领地比较大,杀个几千女孩还不至于严重影响人口数量。

  独眼爱德华公爵的这种变态行为,导致我每天早晨扛起镰刀,去公爵城堡的断头台上勾取某个女孩的灵魂。每一次那些女孩都无一例外的美丽年轻可爱,绝大多数时候也都是些善良的灵魂,可是我从来没有因此觉得遗憾,毕竟人迟早都是要死的。

  但是有一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认识了安琪,我刚来看完《罗密欧与朱丽叶》,从剧院出来,变身成为死神的时候,周围来来往往的人虽然多,不过他们都看不见我。突然,一个漂亮的大眼睛小的女孩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请问,能不能请问去爱德华城堡的路怎么走啊?”

  一般人可能不知道这个场面对于一个死神是何等的恐怖的事情,可是她倒是一脸诚恳地看着我,而我吓的半个灵魂飞到天上去。好不容易拾回来,还两股战栗,等待这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说话,我当时很怀疑她是圣女或者大天使长变化了样子来试探我的。结果是我们两个人愣了半晌忽然格格的笑了起来,一直笑到在地上打滚。周围的人都诧异的看着小姐在地上发疯一样的傻笑。

  后来她告诉我她不知为什么从小可以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再后来我告诉她我叫奥德赛(自己瞎编的),她告诉我她叫安琪。(全本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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