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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认识的浮士德


  命运神涅加的日记:

  上帝啊!请你饶恕死神007吧,今天那个家伙刚从土耳其回来,就做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居然用墙疯狂地撞击自己的脑袋,他的这种行为一定和那个女孩的死有关吧,,我想失恋一定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不同寻常的可怕,否则不会让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堕落这种样子,你瞧,他现在还以一种极端莫名其妙的表情对着天空傻笑,主啊,让他忘记这个女孩吧……

  对了,当我去问候他的时候,他还拼命地向我提一些各式各样,莫名其妙的问题。wwW、qВ五.c0M/什么爱一个人要多久,忘一个需要多长时间,什么我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神族为什么不能和人族结婚……

  你是知道的,我这个人脑子不灵,又不擅长说话,他的问题害得我差点脑子短路,连走路先迈哪只都不清楚了。上帝啊,惩罚他吧,不要让他胡思乱想了,不过你对他的惩罚请轻一点。

  自从安琪死后,我就被调离了那个地方了,没有人再跟我聊天看星星了,我的生活又恢复成过去的日子,平静的像一滩死水,我还是像往常一样有空就去找涅加下棋,我以前是输少赢多,现在经常是输多赢少,涅加说我心不在焉,但更多的时候是我一个人找事打发时间,因为涅加实在太忙了,再说我在神界里没有太多的朋友。当我独自一脸忧伤,装痴情的时候,涅加总是劝我就让时间忘掉一切吧。

  是啊,时间的力量强大无比,它无所不能,无坚不摧,我们死神得力量可以与之比较简直是微乎其微。一个穷苦潦倒的小村庄一步步地变成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无数的楼房倒下,又有无数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许许多多的人走了,又有许许多多的人来了,旧面孔变成了新面孔,新的面孔又渐渐地变成了旧面孔。无数地位显赫的帝王将相和宏大雄伟的宝殿在时间的面前化为云烟,埋葬于尘土。

  它是造化,人世沧桑由它安排;它是上帝,生死存亡归它主宰。它深刻的时候,让你一辈子都忘不了;它温柔的时候,让你什么都想不起来。

  也许我真的能够忘记她。

  时间过得真快,几个世纪过去了,不知什么原因,我又回到了原来管辖的这个区域,不过那个地方不再是一个繁华且布满臭气的集市,嘈杂声一直从早上持续到晚上,人和猪、牛、马、骆驼一起在拥挤狭窄的街道艰难的行走着,小酒馆里坐满了各种各样的人:商人、小偷、冒险家、勇士、妓女等等的地方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繁华的大都市,人类都叫它科技城。

  这个地方有高楼大厦,有汽车飞机,有公路铁路,爱德华那巨大坚实的城堡早就成为了博物馆。科技城以博物馆为界划分成两个地方,一个是富人区,这里表面夜夜笙歌,灯红酒绿,其实这里充满了毒品、色情,洗黑钱等等。另一个是穷人区,人们贫困潦倒,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这里每天都发生着打架斗殴、抢劫、杀人、强奸等等,很多人要么死于毒品、酒精、大麻,要么死于一场抢劫或是街边因口角发生的群殴中,要么饿死或死于艾滋病和梅毒。

  虽然人类的出生率日益增高,但死亡率也居高不下,我一天最高收割灵魂的记录是234个,有184个去了地狱,只有50个去了回魂界,而且那50个里面有35个死于疾病和贫困。我想地狱的人数这几年可是猛涨了,冥王哈迪斯可是把嘴乐歪了,但命运神们的工作量可就加大了

  涅加是一个命运神,命运神和死神一样,有无数个个体,管理着人类转世超生的工作,神界里面只有一些大神才可能是个体,总之越是高级的神,越是稀少。

  我依旧漂浮在城市高高的上空,以明亮的月球为背景,风儿托起了我的黑色斗篷,月光照在我那件流水般的黑色披风上。黑丝绒的披风在月光下有着华贵的光泽,偶尔来一阵微风吹起它,我摆弄着手中手中的镰刀,吟唱着弥尔顿的诗篇:

  无论谁死了

  我都觉得是我自己的一部分在死亡

  因为我饱含在这个概念里

  因此我从不问丧钟为谁而鸣

  他为我

  也为你。

  多少次,我站在那安静的医院里,看着一个被疾病折磨得不成人样的老人,一次次医生将老人从死亡中拯救回来,让老人继续被疾病折磨,很多时候,老人拉着他儿子的手说,让他去吧,他实在受不了疾病的折磨了。

  多少次,我会坐在那忙碌的办公室里,看着一个每天加班很久,和老板、客户唱歌喝酒到深夜,回到只有20多平方的家里,照顾死去妻子留下的三个孩子的中年男子,他几次站在办公大楼想自杀都被人救下了,让他继续面对苦涩,漫长的人生。

  多少次,我会陪着一个在一次车祸中失去双亲的成绩优秀的孩子,看着他是离开可爱的校园,如何一步步走进黑社会的,看着他第一次吸烟,第一次喝酒,第一次吸毒,甚至第一次提着刀和其他与他年龄相仿的孩子们到大街上砍人的经过,最后他被人出卖,下辈子蹲在监狱里,来面对失去自由的无尽的徒刑。

  我开始不习惯孤独了,我的内心总是问自己:有时候人生比死亡更加残忍,死亡只是痛苦的终结,人生却是断断续续,永无止境的痛苦,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害怕死亡,却拼命留念活着的日子?

  我带着这个问题翻遍了死神图书馆和人类图书馆的大本本的书籍,我听过无数人的演讲,听过各种各样的人的声音,可是一无所获。

  这个时候我碰到了一个叫浮士德的人,或许从他身上我能找到我需要的答案。我想无论是神,还是人都应该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

  浮士德长得不高,也不帅,一脸沧桑,读初中的时候,就被人当作叔叔级别来喊,但长大后的他饱览群书,才华洋溢,立志要干出一番事业。有时候他会摆弄一些瓶瓶罐罐,做些试验,有时候他又埋头在书堆里,与世隔绝,,有时候他会走上街头来一次演讲,尽管如此,他到头来都是住在贫民窟里,穷困潦倒,即不能救自己,也不可能救世救民。

  最后沦落到他的姑妈用浮士德所欠的债务逼迫他和一个杀猪的胖女人结婚,结婚后,杀猪女人总是整天脏话,骂得浮士德狗血淋头,而浮士德不得不忍气吞声,那个家他是一天也不想呆了,这一次勉强的婚姻并没有维持多久,浮士德和胖女人离了婚,用自己的旧房换来了自由,自己搬进了租来的房子里。

  换回自由的他重新闭门思过,选择了经商的道路,很快他在生意场上如鱼得水,也得到了万贯家财,高楼洋房,但很快一场经济危机的出现,富可敌国的浮士德一夜之间成为了一个一贫如洗的乞丐。

  就在浮士德走投无路的时候,曾经他帮助过的一个朋友现在当了大官,于是就把他提拔起来做了一个高官,浮士德给总统献计献策,使国家昌盛繁荣起来,人民合家欢乐,可是不多久,总统无能,亲近小人,听信谗言,不相信浮士德,很快国库空虚,财政发生困难,官兵更是横征暴敛,官逼民反,许许多多的地方的民众发生了暴乱。

  见此情景,浮士德不得不告别朋友,又灰心来到自己住的地方。辞官回家的浮士德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位高权重的高官子弟,他与这些高官子弟称兄道弟,寻欢作乐,一场场盛大的舞会过后,浮士德感觉到自己并没有得到欢乐,换来的却是空虚和寂寞。

  就在一次舞会后,浮士德回家的时候,他遇到了从教堂回家的玛甘,玛甘美丽的容貌深深吸引了他,浮士德不同凡响的气质也深深地吸引了玛甘,两人相爱了。几年后,两人生下了一男一女,而两人的感情在平淡的生活里,从当初的缠绵变成了冷淡,美丽的玛甘变成了斤斤计较的少妇,浮士德从意气风发的少年变成了整天酒气的老头子,可是谁也不知道玛甘在外面遇到了当年的情人,两人很快缠绵在了**中。

  有一天,有一个律师来到了浮士德的家里,告诉他的外国叔叔近日死了,给他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浮士德喜出望外,把这个好消息当夜就告诉了他老婆,可是浮士德不知道玛甘并不是和他想的一样。当浮士德在律师所里签下大名,拿到了那笔可观的遗产的当天,玛甘给他喝下了一杯致命的毒药后,拿着那些钱财和自己的情人私奔了。

  浮士德的灵魂在我的镰刀下显现来到了我的面前,于是我把这个折磨我无数夜晚的问题告诉了他,他并没有给我明确的答案,只是给我讲了一个寓言:

  有一天,有个老人砍了不少柴,十分吃力地挑着走了很远的路。一路上他累极了,实在挑不动了,便将担子放下,叫喊起死神来。死神来后,问他为什么叫喊他,老人说:“尽管我已精疲力竭了,但还是请你把那担子放在我肩上。”

  这故事说明,即使生活不幸,人们仍爱惜生命。

  死神不懂得生命的重量,是因为他更本就没有真正活过,死神不懂得生命的珍贵,是因为他没有失去过生命。

  浮士德死后,我收养了他的狗,浮士德叫他狗尾巴。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收养狗尾巴,可能是我开始不习惯孤独了,死神的孤独充满了绝望,一种死亡式的绝望。

  狗尾巴看不见我,可是每一次我俩见面的时候,它总是对我大叫三声,然后用一种讨好的眼睛看着我,这时,我会走过去化身成人类的样子,抚摸着狗尾巴,我觉得我的生活还不如一条流浪狗呢,狗尾巴除了去觅食,当然这个过程狗尾巴会被形形色色的人们追打,但至少它还是可以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睡个懒觉。(全本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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