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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传奇留香


  “十年流放,终归故里。当年的追随着们,年岁虽增,而热情不改,听闻偶像可返家园,竟至热泪盈眶,难以自已。

  这里有一段趣事,颇有意思。当时内陆崛起一位年轻的作家,颇有些才华。他的小说卖的既多,杂志办的也好,后来将自己的著作改编,亲自导演成影片,更是票房飘红。

  听闻张先生即将归国,媒体上露了些风声。那位作家名气正大,因为经历与张先生略有相似,所以好事者便称他是‘小张斯’。实则只是个偶像小说作家,有些中学生的花痴粉丝,电影除了票房,并不入流。

  但他对张先生了解不多,不知此称呼是在抬举他,在接受采访时,语中对张先生颇显不屑。他那些粉丝年龄又小,并未经历过十余年前,那些慷慨悲歌的岁月,故而表现的比他更张狂。网上交流时,常有‘张斯是什么东西,不知道’‘阿猫阿狗也敢拿来与我家男神比’之类的言谈。

  她们是网络的常客,在此领域,最爱显示嚣张。而那些无知的言论,却得罪了那些平日里沉默的大哥哥,大姐姐,于是一场围剿迅速展开。

  一篇篇逻辑鲜明,针锋相对的文章,既刻薄又狠毒,如连续的迫击炮,轰的她们抱头鼠窜;爆吧行动,始终不曾停止,大本营只要稍好回复,几分钟内就会再次瘫痪;那些说话比较过分的人,更遭遇黑客阻击,被玩的欲哭无泪……

  这是她们第一次晓得,无知与狂妄,会带来可怕的后果。也是他们第一次知道,一个叫张斯的人,拥有恐怖的号召力……更令他们惊讶的是,这位‘张先生’尚未露面,却凭着一部纪录片,在票房上将自己偶像的电影,压的惨不忍睹……”

  ————引自《十年一梦》

  “接到可以回国的消息,张先生正在俄罗斯,拍摄那部精彩绝伦的《十二怒汉》。他平日与世界各地顶尖摄影师合作,拍有大量关于鸟类生活的素材,剪辑成了一部纪录片《鸟的迁徙》。来人特将其提前带归,以飨观众。

  海报上写着一行字: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承诺一定归来。

  当这部纪录片,在内地上映时,观者如堵。大家从未想过,纪录片可以拍的这样唯美,简直就是一首诗。而那音乐响起的时候,影迷感触,已泪流满面。

  张先生只拍过这一部纪录片,却让他一举踏入纪录片大师的行列。此片在全球赢得了极大声誉,更是成为电影史上票房最高的纪录片,被影评人称作‘自然史诗片’……”

  ————引自《大师的放逐》

  “晨雾未消,尚有丝丝凉意。

  原本空旷的机场,却被人群占满。大家静静地站立,手中捧着花朵,等候飞机的降临。当年的领袖,终于要回来了,文坛与影坛的人,格外激动。而来最多的,则是桃源的居民,他们对于这位先知式的人物,有着太过浓郁的感情。

  最中心的,是一群黑衣的大汉,带着墨镜,一言不发。他们守护着,将几位穿着旗袍的女性,围在中央。坐着轮椅,目中含泪的女人,正是单云清。她手边还牵着一位清俊的少年,穿着淡蓝长衫,面色有些紧张。

  “阿仁,轻松些……”冯轩轩见状,柔声说了一句。

  少年闻言,点点头,却依然紧张。

  人群之外,建筑物的拐角,停了一辆华丽的轿车。杨雨薇正在为美丽的小姑娘整理衣装,替她戴好饰品,手轻轻颤抖,总是做不好。

  小姑娘看了一下两人身上的旗袍,好奇地问道:‘妈妈,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又为什么要穿成这样呀?’

  杨雨薇摸着小姑娘的面颊,目中水光氤氲,面上却全是笑意:‘因为张家的人,有这样的传统,我们自然不好例外……’

  小姑娘疑惑,说道:‘我姓杨,又不姓张……’杨雨薇将他搂紧怀里,吻着她的秀发,柔声道:‘待会儿有位穿着长衫,头发半白的人下飞机。等人散了,你去见他,喊声爸爸,要恭敬些,将他领来妈妈这儿……’

  小姑娘转头看她,睁大了眼睛,愣住了……”

  ————摘选自《风雨情》

  近来最流行的词汇,莫过于“神经病”了,仿佛一阵台风,席卷了神州大陆。胆气甚好的人,时常拍着胸脯,称自己是神经病。别人听他有此病,也颇为佩服,倾盖相交。这一潮流,浩浩荡荡,不知底细的人见了,以为进了疯人的国度。

  至于其由来,则要总张斯在燕大的演讲说起。

  不提当日情况之热烈,掌声潮涌,仿佛要将屋顶掀翻。单说事后,媒体不免要有一番报道,并还用了许多耸人耳目的名称,曰《张斯演讲,怒斥燕大师生一群孬种而已》,曰《张斯狠狠给了燕大一个耳光》,曰《张斯:燕大,辉煌只在过去》等等,不一而足。

  民众听闻,自然心惊,于此中情形,万分好奇。

  一阅之下,方知猜测有误,原是另有别情。而视频资源,也已流出,在网上甚为火爆。观者如堵,点击飙升,不会吹灰之力,便将其顶到了网络首页。

  观众看罢,激动不已,于张斯的佩服之情,更是难以言喻。

  在燕大演讲者,为数甚多。既有前辈大师,也有滥竽充数者;既有食不果腹者,也有高官权贵;既有民间高手,也有国际名人……但如张斯这般,当着人家面,而骂人孬种者,仅此一例。

  若是平常人等,必被批为“哗众取宠”,或是“不知天高地厚”。而张斯历来行径,以刚毅著称,最令人佩服。而其言坦诚,不务虚华,并非有意攻击,而是深情劝勉,自有惊心动魄而令人感动处。

  尤其最后一段,名为《我是神经病》,激荡起伏,豪放雄壮。初听题名,或觉莫名其妙,待看完后,则要大声叹息。正因有如此的“神经病”,人间的公平正义,才得以延存;侠客的忠肝义胆,才得以昭告世人;魑魅魍魉的鬼祟,才得以稍稍收敛。

  其中每一词,每一句,均惊心动魄,令人心折。

  这是张斯改编而来,原作者为章太炎,一代国学大师,国民元老。此人有“疯子”之称,才博如海,性情耿直,爱国之心,更是感人。《我是神经病》正是他的演讲稿,张斯删动更改,而保持其精髓,果令世人震惊。

  此论虽怪,而情深意切,与寻常演讲,大是不同。

  国人听聆之后,拍案叫绝,击节赞赏,胸中热血翻滚,有难以遏制之势。而“神经病”亦成张斯一特殊代号,与其一生相始终,民众每一提及,必竖大拇指。

  张斯本人,并未理会外间热闹,亦不接受媒体采访。

  在京期间,领着朱,叶二人,同住在柳璃家中。因为上次走的匆忙,柳璃颇不高兴,今次可算补偿。趁朱红外出购物时节,两人自有许多柔情蜜意,须得深深交流。遇着空闲,柳璃则领着主人,观赏京中风景,可乐坏了蕾蕾。

  除此之外,他亦拜访了一些人,例如白秋原。

  南北暌隔,平日仅通信件,却见不到真人。难得来京一趟,承蒙他多次照拂,又是忘年之交,自然有许多话要谈。而其他学者听闻,不免要来凑热闹,好在文人聚会,仅是清谈。兴致高时,也只小酌,赏赏花月,倒是趣事。

  待了约有半月,方才南归。

  因为此次演讲的缘故,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许多学府,亦发来邀请,希望张斯也能去一趟。而他心中意思,已在燕大道明,并不想做重复言语,便一一拒绝了。但于演讲一事,似还有些兴致,不过对象却非大学师生。

  在家又待了一段时日,做了许多事情。

  “天道”律师事务所,名声渐大,人员充足,办事亦有规矩,颇合他的心意。尤其张华,是个热血的年轻人,平日极为努力,不惧辛劳,以替人服务,打抱不平为乐。因为此事,张斯未少受陈娜抱怨,说他将自己丈夫领上了“不归路”。

  至于张华本人,则又是另外一种态度,每日倍觉充实,事情虽多,却精神抖擞,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对于张斯,也越发的崇敬,感谢他给予自己这样的机会。还将《我是神经病》抄录,挂在事务所中,激励诸位同道。

  张斯询问了近况,见事务所发展顺利,也就未再注意。

  南边则有消息传来,叶老所留产业,大抵实现正规化经营。只仍有许多帮中人士,不适应眼下工作,至于保安之类的粗浅活,又已人满。

  张斯与姐姐商量,又成立了新的运输公司,招募大量的司机,运货员之类的。好在资金充足,办起来并不很困难。余下的帮派份子,才得以补充进去。

  为了提高效率,张倩依特地南下,主持此事。

  因为杨雨薇对公司事务渐渐熟悉,手上的成绩,又极令人羡慕,在工作人员中的威信已树立,所以便将以《桃源报》为核心的诸多产业,交与她处理。张倩依知他是弟弟“好朋友”,十分放心,杨雨薇也不推辞,从容地接了下来。

  可以说,她已成为北方产业的负责人,至关重要。

  关于她和张斯的关系,上回略有冲突,因张斯入狱,而将此事搁下,尽心营救。后经张斯软语相慰,渐趋缓和,和好如初。近来她忙碌许多,但一个星期,至少会留出一天与张斯相聚,也就是说,这一天,张斯会在外面过夜。

  至于南下的张倩依,办理运输公司,初设的路线,沿着“秋枫书院”铺展。如今学校渐多,但偏离主干线,每次运送物品,均十分困难。单以运输的费用而论,时常超过被运送的物件,十分不值。

  但既然需要,又不得不做,当真纠结。

  此次路线铺设成功,将所有“秋枫书院”贯穿起来,形成一线,则可大大降低成本。有了自己的车队,不单可养活许多人,为学校运送物件,也十分方便。而不必再去寻找,临时组建,可算一举多得之事。

  当然,这都是内部情况,外界并未注意,也无兴趣。所以均是静悄悄的,在默默地进行。倒是另一件事,掀起了不小的轰动。亦与“秋枫书院”有关,张斯考虑,成立一基金会,集众人之力,将它永久开办下去。

  平日里,政府给了许多帮助,但涉及金钱,就有些难办了。

  而以眼下的情况而论,几大公司的盈利,足够现时所需。张斯一家花费又小,将一本书的版税,抽出一个零头,亦可保证长时间衣食无忧。但他曾想过,教育是国民大计,可不一日偏废。而公司却是起起伏伏,可能某天就忽然倒闭了。

  若是生意场上的变动,影响“秋枫书院”的发展,就十分糟糕了。

  而他本人又是个不可控的因素,能否长久安然地走下去,尚无法预料。再者,以一人之力,毕竟单薄,无法支撑这样的大工程。

  所以他站出来号召,要成立一个“秋枫基金”。将种种顾虑,说来与民众听,短时间内便获得了大量支持。因为主持者是张斯,此人又向来视金钱如粪土,只要手头宽裕,便大笔挥洒,自然不必担心他会黑了大家的钱。

  别看张斯出手大方,已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但他却被诸多财经杂志,评为“华夏第一擅于投资者”,可谓非常高了。因为他做的是公益事业,这里当然有夸奖的意思,而他的眼光确实不错,尽管并不具体参与,但兴办的产业,向来红火。

  “他从未受过金钱的困扰,一者是因为看的极轻,并不在乎;再者,出道以来,也从未有过短缺。尽管一直在捐,但剩余的部分,仍十分宽裕。

  即便被放逐的那些年,海外的公司,也有资金支持他的事业。若是出现差错,一时难于筹措,那些影视公司,尤其好莱坞的八大巨头,便会持着巨款,兴奋地出现在他面前。多年的经验,让这些人习惯了一件事,那就是张斯的电影,永远不会赔钱。

  哪怕是那部《辛德拉名单》,由于格调阴暗,内容太过悲惨,被大家错误估计,以为一定赔钱。不过,它的艺术价值与社会意义,却使各大公司前仆后继,都想拿下归属权。结果出人意料,它在全球狂收五亿美元,狠狠赚了一笔。

  接着,在奥斯卡上拿下了最佳导演与最佳影片,两个最重要的奖项,其它奖项或是提名,亦是一大堆,可谓名至实归。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因此也将他当作自己人,常自豪地说‘我们犹太人的兄弟张斯……’

  而他得到的待遇,是权势或钱财不能换来的。

  以一个没有国籍的身份,行遍天下,常是各地总统或总理的座上客;苏格兰的大地上,竖立着他伟岸的雕像,供人膜拜;他的照片,被许多犹太人珍藏,在他们的商店中买东西,自然也是免费的;第三世界领导自由独立运动的领袖们,在动员的时候,口中总会提到他的姓名……他的投资,永远是最令人感动与尊敬的,回报也总是成百上千倍……”

  ————引自《张斯传》

  张斯“秋枫基金”的想法提出后,得到全国民众的响应。

  接下来就是招徕人手,具体操作的问题了。走到这一步,已脱离了他的能力范围,所以便交由专业人士处理。他只挂了最高名誉,并不负责具体事务。当然,基金会的负责人是他指定的,还在其中安排了许多靠谱的人,以监察资金流动。

  第一期捐款,大家热情正高,不过月余,所积累数额,已够所有义学全年之用。据负责人分析,今后的款额会有所下滑,但比较平稳,应付学校花费,应该没什么问题。张斯这才放心,不过即算不够,也没什么好着急的,他毕竟还有几个产业在身后支撑。

  对于这些款额的用途,他做了宏观的规划,具体仍不负责。

  在短时间内也成立了理事会,会员大都是教育界,或是金融界著名人士。两者进行磋商,以学校前途为重,制定相关计划,然后交与另外一群人执行。

  这又是个大工程,与“天道”事务所不同,解决的并非个人官司事件,而是在铺垫华夏的未来。当然,“天道”名气日升,意义不仅在于处理具体案件了。它至少给这个社会,传达了许多关于正义与公平的信息。

  在许多人看来,它的象征意义,可能比想象中要大得多。

  以上这些,均是为他人考虑,无关乎张斯自身。他个人的事情,倒并不多,也过于琐碎,只有一件还算轰动,那就是一本武侠小说的出版。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奶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又是一个经典开头,令人回味。

  书名《楚留香传奇》,由八卷合成,内容自成一体,而内中联系又纷繁复杂。那如诗的短句,哲理化的言语,看得人如痴如醉。熟悉的感觉涌来,读者大呼过瘾,而它的销量也一再飙升,充分证实了张斯“华夏最受欢迎作家”的名头。

  “从行文来看,《楚留香传奇》走的是《多情剑客无情剑》的风格路线,而细微处又有变化。这正符合张斯的特点,循序渐进,而绝不重复。

  《多情剑客无情剑》掀起的热潮,至今未退,那样的风格化文字,被许多人模仿。短时间内,更出现了许多关于‘飞刀’的小说。这个原来极为普通的暗器,却堂而皇之的成为主角的武器,大概是第一次吧。

  至于《楚留香传奇》,怕是不容易学了,因为主人公根本不曾使用武器。

  他临敌争斗,之所以得胜,凭的全是智力,这是最厉害的依恃,可惜并不容易描写。当然,它比《多情剑客无情剑》明晰的一点是,给其它作者指出了创作的道路。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在于将侦探小说的手法,融进了武侠。江湖中的事波诡云谲,而主人公依靠抽丝剥茧,一步步将真相展现了出来。当然,张斯的意思,并非劝大家都去写侦探武侠。

  这里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武侠小说的创新在上面地方?从这本书可以看出来,在与其它类型的结合!既然侦探小说可以,那么言情呢,惊悚呢,科幻呢……多不胜数,作者要做的,便是寻到其中的契合点……”

  作为古龙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部小说,不可错过。

  其中的描写极为细腻,无论是男女感情,或是兄弟间的义气,都仿佛碎刀雕就。而在人物的塑造上,更是出彩。作为主人公的楚留香,可能是武侠史上最完美的人物之一,智慧优雅,武功高强,名声极好,相貌英俊,懂女孩子的心……不同于李寻欢的沧桑忧愁,他的性格还很乐观,无论遇着何事,都非常积极向上。

  至于其他的配角,就更不必说了。贪酒义气的胡铁花,外冷内热的中原一点红,温柔体贴的苏蓉蓉,性感强悍的水母阴姬……一个接着一个,纷纷涌现。其性格突出,一辨而明,互相之间又极易区分,可以说写的异常出彩。

  这是一部精致的小说,人物写的丰满而有个性,即便在古龙自己的作品中,亦非常罕见。读者大呼过瘾,自然是有道理的。当然,最大的特点,正如上面所说,是侦探化的武侠。

  写到此处,江湖已经不是一个靠武力横行的世界,对脑袋的需要,比任何时刻都强。就像在书中描写的那样,楚留香并非武功最高的,比他厉害的人有许多,但没人能战胜他。无论其武功如何强悍,与楚留香敌对,只会失败,因为他实在太聪明了。

  就是靠着这样的脑袋,解开了一个又一个惊天之谜。

  而情节也跌宕起伏,从开篇到结束,始终保持着节奏,只要未见到“全书完”三个字,就意味着事情仍有可能变幻。读者陷入无知的境地,因为真相太出乎人意料,真真假假,似又不似。

  以风流侠盗为书中主角,饮美酒、披纨素、乘宝舟、伴红袖,浪子典型,一变而为侠客楷模,这样的摹写角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的,自不难想见,其所引起的瞩目。

  “这部书的优雅,从各个细节透露出来,令人十分喜爱。不提那惊艳的开篇,即便是如‘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的江湖宣传语,也带着浓郁的书卷气。

  武侠小说是成人的童话,能吸引人,一个‘奇’字,非常重要。而能入本书这样‘奇’的,倒不多见。读者对于书中的奇人,奇案,奇语……已经有许多评论,在此就不加赘述了。其实,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主角的身份。

  小偷在江湖上,应该并不受待见,至于读者,似乎也没有什么喜欢的可能。

  张斯却大胆,偏偏写了一个以小偷为主角的书。但阅读下来,没人会有丝毫的反感,就像书中其他人一样,认为楚留香是‘香帅’,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小偷。这就是作者的过人之处,在不知不觉中打破大家的禁忌,并令大家心甘情愿地接受。

  这样的说服力,在我想来,最大的原因,大概在于将职业‘艺术化’。

  大家之所以讨厌小偷,因为他的行为猥琐,下流……但在张斯写来,却是优雅而风流的,偷东西已经不是粗笨的职业,而是一门艺术,与绘画,与建筑,与雕塑都是一样的。

  从这里,我们似乎能找到这类风格的魅力所在了。没有什么行为,或者事物是不能被接受的,如果能将其‘艺术化’。飞刀只是偷袭的暗器,但在李寻欢手中,却能使天地变色,这就是具体的表现。

  以此类推,若果能写的如此唯美,具有说服力,什么样的行为,都是有魅力的。偷盗可以是艺术,做饭可以是艺术,杀人也可以是艺术……”

  这篇冗长的文章,令人找不到重点。大概是说,武侠是多种多样的,重要的是如何描写。大家不必都写英俊的主人公,出身名门正派,手持长剑……捏把小刀,当个小偷,同样吸引人,只要能将故事写好。

  劝大家要放开思路,别急着去赶独木桥。深思熟虑的的一本书,其获得的成就,往往比粗制滥造十本强。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由于质量有保证,评价既好,卖的也多。发展非常顺利,张斯原以为这部书将是个意外,不再与自己的世界生活,产生乱七八糟的联系。事实情况是,完全没有这种可能。

  因为坊间传闻,《楚留香传奇》是最贴合作者,而楚留香也是张斯写的众多人物中,与张斯最为想象的。优雅,聪颖,善良,公平……不偏激,不懦弱,总是那么从容。

  于是,大家根据书的情形,来反推他的观点。

  比如感情方面,书中曾经说过,楚留香不是任何一个女人可以留下的……言外之意,就是他有很多女人。如果再看张斯本人的生活,就会发现,竟是如此严丝合缝。即便连他的家人,也是这样的看法。

  所以朱红读这本书的时候,曾讽刺对他说:“你为何这样了不起,桃花运不断……你跟我说实话,你心里会有一点愧疚么?”

  这是件非常坑爹的事情,楚留香处处留情,大家都可以接受,认为是风流韵事。放在实际生活中,就不那么“艺术”了,一不小心,就会点燃火药包。

  好在他未在家中待的太久,早早地踏上旅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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