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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章


  说起来,自东汉开始,女闺塾师这一行当就成为再普遍不过的西宾职业。如今世风开化,富贵人家的小姐太太闲来无事,大多会请一名女闺塾先生教习礼仪针织诗文女红、以及烹茶赏鉴等事,而这些教导,为的就是怎样当好一名贵夫人或者名门淑女,故而,它还有个很雅的专称——叫做“家政之学”。

  沈丹书就是以这样的身份来到明珠跟前的。

  最开始,明珠只道是母亲陈氏为了再次撮合她和丈夫、有意请这么一位夫子来改造她的,可是刚见面时,这位姓沈的女夫子突然告诉明珠:“明小姐,其实我这也是受一位公子所托、忠人之事。因听闻过齐夫人境况和遭遇,以及那位公子又再三叮嘱我不管怎么样请多开导开导你,哪怕陪你谈谈心说说话也好。所以,我就这么冒昧来了。明小姐,很高兴认识你,希望我的到来不会让你感到烦闷不愉快。”

  女先生的嗓音非常悦耳,透着善意、朴实与优雅。

  明珠顿时愣住:受一位公子所托?

  试想除了自己的兄长、还有那位即将和离的相公,还有什么男子和他有所牵扯呢?想了一想,便笑道:“是不是那位姓薛的大夫?是了,因最近每到府上给我诊脉看眼疾,他总是再三劝着我说,要想复明,保持心情的愉快最为重要——那么,沈姑娘口里的公子,必是他了?”

  沈丹书并无多加解释,不承认,也不否认,她穿着件素白色水纹绣花罗裙,腰际所垂的一对白玉鹧鸪玫瑰丝绦绶佩在秋风中轻拂微漾,过得须臾,她微微笑了笑,才说道:“明小姐,我——能请教一个问题吗?”

  “沈姑娘请讲。”

  “咱们同是女人,这样的身份,注定不能像男子那样干一番大事业,可是不能并不表示不想,所以,在下想请教的是,明小姐此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或者说,此生你最想做的是什么?”

  最大的梦想……

  明珠抬起睫毛,开始静静思索这个问题:

  从孩提时代,她的梦想,自然就是嫁给所爱的那个男子。她和他青梅竹马,又一起长大。如果能嫁给他,从此,做一对神仙美眷,生生世世,永永远远,长长久久的和他在一起,那就心满意足了。然而,这样简单梦想究竟现实击垮得一塌糊涂。现在,如果真要问起来,那余生最大梦想就是自己有天能恢复光明,能看见五彩斑斓的世界和阳光,然而,这样的梦想,这样的梦想……

  “明小姐,”女先生仿佛看出她的迷蒙,她站起来笑了笑,开导她说:“说句心里话,你长得很美丽,像你这么美的女子,真不该妄自菲薄的,兴许您并不知道,你身边有多少人正羡慕着你呢!”

  明珠一愣,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涩然笑道:“是吗?羡慕一个瞎子吗?”她叹口气:“人都说眼睛是心的天窗,而我的眼睛瞎了,就算这具皮囊再美又能如何……倒是沈姑娘,如果有一天我能活得像你这般自在潇洒,可以自谋求生计养活自己,那么,即使少活几年都已知足了。”

  “明小姐,”这位女先生忽然走过来拉着明珠的手,柔声地说:“其实,眼盲不眼盲并不重要,更不意味着你就与常人不同,茫茫世间,本就是矛盾痛苦之窟,只要明小姐心月开朗,水月无碍,何愁不见心里的月下清波呢?”

  明珠再次怔住,女先生又笑了笑,虽然明珠看不见,但猜想这个姑娘笑起来也很好看,她说——

  “明小姐,如果您愿意,我真想带你到一个地方去逛逛。明小姐,您可有兴致和我一起出去走走?”

  这是金秋十月的好天气,很快地,明珠便很跟随这位姓沈的姑娘到了一个地方。

  那是一座被霞光夕照所笼住的小小四合院,隐没在噪杂熙攘的人群街角。院子不大,但打扫干净,几丛碧绿翠竹种满院前,整整洁洁,看着像是新修。

  明珠被拾香等女婢搀了下来,刚要问这是什么地方,这时,那位姓沈的姑娘也提起裙摆跳下了马车,上前拉着她的手很是热情地笑说:“这是恒生街一个很狭窄的小书院,在以前,这里原不过是一个碎砖烂瓦盖起来的大杂院,平时里,像你们这样出生的人是不会轻易踏进这里的。”明珠微微有些脸红,对方似觉语出唐突,便也笑了一笑,又说:“可是后来,有位很年轻的公子许是联想起自己的境遇,便大发善心将这里修葺扩建成一个供孩子们读书的私塾学馆。明小姐,请跟我这边来。”又不断提醒:“对了,小心地滑……”

  于是,明珠就这么被女先生一路牵着,步履缓慢地向院中的正厅走去。

  这里的空气很宜人,很清新,听拾香描述,院子四处的墙角还爬满株株翠绿可爱的常青藤,藤叶上面,几朵雪白的夕颜花在秋风日影中迎风招展,明珠走进时,脚还没站定,忽然,一阵朗朗的读书之声像晨间的露珠般清清脆脆传至耳边:“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是孩子们的声音。

  明珠一下顿住,这些声音……真的很可爱,很好听。

  那位姓沈的姑娘见她听得出神,嘴角弯了弯,又轻声道:“走吧明小姐,随我到堂馆里去,那些孩子可能会因你的到来感到欢喜兴奋的。”

  明珠点点头,便又被她牵着继续里走。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孩子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清脆朗朗,明珠被女先生牵着走进了堂馆,微扬起了唇畔,正要说“他们念得真是好听”,忽然,读书之声停了,一个听着像是很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忽然从桌椅上站了起来——

  “夫子,夫子,您说的这位姐姐,也和我们一样是个看不见的盲人吗?”

  明珠的眼眶一下变得湿润,突突直跳的胸口,有什么在牵着,扯着,蠕动着……

  “明小姐。”这时,那位沈姑娘又道:“这些孩子,她们全都是流浪孩童,她们之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疾病,有的和你一样,是个盲人;有的,则是个聋子哑人,还有的——”忽然,她松开了明珠,伸手在那小姑娘额发上摸了摸,又道:“就拿这位小姑娘来说,从她一生下来,世界是什么颜色,太阳是什么样子,花儿又是如何美丽,她除了从别人嘴里所知所获,她几乎一点概念都没有。明小姐,而且这个小女孩,她连她的爹娘是谁也不知道,可是,你知道么——”

  说到这里,她忽然打住了,像是也有些涩意,手指触触鼻尖,又笑了笑:“可是你知道吗?尽管如此,她们却还是活得很开心,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与希望!因为就在前不久,他们的生活还是三餐不饱、到处讨饭流浪过日子。可是有一天,有位好心的公子将她们全部聚集在这里,除了提供每日无忧的衣食,还巴巴地将我聘为这里的女夫子来教导她们……明小姐,相较于从前的日子,他们一直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幸福,很满足,所以我想,一个人的快乐有时候也可以很简单的,端看你怎么去想了是不是?”

  明珠把手捂着自己的嘴……

  那些孩子们像是察觉一个新的朋友到来,不停地围在她身边询问摸索,有个小男孩,像是失去了胳膊,笑嘻嘻向她说话同时,明珠分明感觉到他幼小的双肩空荡荡缺了什么……

  明珠的眼泪顿时像断线的珠子,怎么止也止不住,最后,那位他们又对她说什么她已听不清了,因为就在这短短一刻,明珠感到一阵对从未有过的可悲与可笑——

  想当初,只因一时之气,她不惜以生命和眼睛的代价来向那个负心男人置气——他喜欢他的妹妹吗?他最先的抱的是另一个女人吗?好!那么我明珠就是死也要死在那场大火里,就算死不成,那么我烧得残了废了,也要让你们痛苦内疚一辈子……

  明珠闭着眼,深吸了口气。

  ——这天,真是个特别的日子。

  从学馆回到明府,明珠便把自己关起来。

  那个叫久美的小女孩,也是个盲人,可她会编很多蝈蝈笼子拿到市集去卖。断了双臂的小男孩据说会用脚趾弹出令人震撼的曲子,而那一支支曲子,如清泉濯石,如雨滴竹梢……还有,那个没有听觉的十三岁姑娘金玲,她虽是个聋子,却不断告诉明珠说,自己从来没把自己当作是个特殊之人……她们都活得那样简单、快乐,而自信,充满了对生活的热情与希望,她们都活在阳光里,那么,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和她们一样呢?

  明珠就这么静想了一会儿,然后,让拾香拿出了一把好久没有碰过的螺钿红漆双排箜篌,放在地上。

  这个共有十六根琴弦的箜篌,在曾经,她对它们的理解是,这些不过是一个贵族小姐用来装点门面的“狗屁”玩意儿。她学它,先是为了逢迎那个男人,后来,又逐渐地演变成对那个男人的报复与手段。她就是如此逼迫自己去学去认识,可是她却从未想过,这些东西,真正带给自己的是什么……

  ※※※※

  “大嫂,大嫂——”

  齐家大宅里,一个穿着家常水红衫裙的女人正抱着个小孩站在门廊外轻声喊叫。不是别人,正是又跑回娘家惹事生非的四小姐齐恵。齐恵抱着个小奶娃子,眉梢高挑,笑得有些乐不吃吃。

  都道是“三个女人一台戏”,自从四小姐和明珠的梁子在那次鹦鹉事件越结越大后,这女人,便幺蛾子不断,整日里想着为儿子“报仇雪痕”之事。说来也巧,明珠曾经暗地里把个齐家后宅搞得鸡飞狗跳,纵有几个志同道合的婆娘“强强联手”,然而,她的仇敌自然也竖了不少。这不,首当其冲地,就是她的大嫂——柳素素。在曾经,这柳素素和四小姐齐恵也是丁是丁,卯是卯,不想,自明珠嫁来后,原先的死对头,居然变成同仇敌忾的知己朋友了!

  现在,因想快点得到齐老太君允诺那份“别墅家产”,柳素素终日牛鞭马鞭地不停给自家相公滋补,这不,他相公正火力十足,两人正大白天地躲在房间干那“传宗接代”之事,不想,正自酣畅之处,突然,只听“啪”地一声闷雷,齐恵那尖声怪气的嗓音差点没将两人的天灵盖劈成几块。

  “你们都是些死人吗!没见咱们家四小姐来了!没眼色的小蹄子!还不把你们这位四姑奶奶请到外厅去喝茶,告诉她,我这马、上、就、出、来!”

  柳素素胡乱穿戴整齐,也不理相公那不得兴的苦瓜脸,赶紧走至梳妆台匆忙拾掇拾掇,然后,这才脸色酡红地,整整鬓角,清清嗓子,笑盈盈推门出去。

  “哟,这不是四妹妹吗?四妹妹啊,今儿怎么起得这么早,看你笑成这样,是你相公中状元了?还是你公公又升官啦?”

  这姑奶奶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虽然柳素素打心底看这齐恵不顺眼,但面子上的功夫,还是很会做的。

  “大嫂,咱们这府里要出大事儿了你知道吗?”

  齐恵抱着个儿子神秘兮兮坐下来,一边笑,一边凑近柳素素耳畔低声道。柳素素蹙了蹙眉,正要问什么大事儿,忽然,齐恵左右看看窗外,顿时伸出三根指头一比,然后,朝门外努努嘴,脸上挤出一抹阴阳怪气的笑:“和离!那两口子要和离!”

  “什么?和离?!……”柳素素顿时嘴巴张得老大。

  “我跟你说啊大嫂,为这事儿我还专门去打听了又打听,生怕自己一时耳背听错了!哼,我就说嘛,好端端地回娘家干嘛?还说什么狗屁‘岳母抱恙、媳妇要尽守孝道’,我呸!原来啊,其中藏有咱们不知情的内鬼哩!”

  柳素素立即清清爽爽抽了口大气,然后,忽然把眼一斜,睨着齐恵:“我说四妹妹,这可是天大的事儿啊,您可别信口胡来啊?搞错了,那可是要闹笑话的。”柳素素像是有意进一步试探,故意泼她冷水。

  “我信口胡来?”齐恵将儿子举起来摇了摇,亲了亲,这才放下来,冷笑道:“大嫂,还有件儿事我还没说呢!这人都说,会咬的狗不露牙齿,咱们这位三少奶奶,才当真是一条不露牙齿的西洋点子哈巴狗呢!这不,前脚才踏出我们齐家,后脚就要给那我三哥头上戴顶大大的绿帽子了!哼,这也难怪,这狐狸走到哪儿就骚到哪儿,呵,哪像我们这些老实人,见了男人就躲得远远地!”

  柳素素越听越迷糊,细思半晌,忽然,她笑了:“我说四妹妹,你今儿是怎么了?又是和离?又是绿帽子的?这些话当心传到太太和老太太那里,问起来,咱们到时候不好说嘴呢!”

  齐恵大概知道这柳素素在套她的话,把眉毛一挑,像是有意卖她关子,抿了嘴儿,也不回答,也不解释,只逗了儿子好半天,才慢悠悠站起身,笑道:“哟,我儿子哭了哩,我得抱去给奶娘喂喂奶了——走了,我的乖儿子,来,给你大舅母道个辞,咱们这就回家去咯!”说着,把腰肢一扭,摇摇摆摆地,走了。

  柳素素气得,恨不得把刚喝进去的茶给一口喷出来,不过,回头一想,这齐恵卖关子归关子,但不管怎么样,她定要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头!——呵,绿帽子?和离?真是越想越有意思。于是,舒舒服服地重又坐下来喝了口茶,在掏出袖中的丝绢把鼻子轻轻一压,嘴里啧啧挤出一丝半丝冷笑:

  “明珠啊明珠,我倒要看看这齐恵说的是不是真的?啧啧,绿帽子……别是你在外面真的有了什么野男人才要跟老三和离的吧?呵,要真是,要真是——那我柳素素可就有好戏看咯!”

  其实,这柳素素的确有好戏看了,因为齐恵说得没错,明珠真的在外有了一个“野男人”。

  至于那个野男人是谁?姓甚名谁?什么身份,又是做甚么的?这话说来,似乎就很长很长了。

  仍旧从明珠随那个叫沈丹书的女夫子去学馆的那天下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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